本文摘自巴菲特致股东的信1988。 在过去的报告中,我们曾告诉过大家,我们的保险子公司有时会参与套利活动,以替代持有短期现金等价物。当然,我们更愿意做出重大的长期承诺,但我们的现金往往多于好主意。 在这种情况下,套利有时会带来比国库券高得多的回报,而且同样重要的是,套利可以减少我们放松长期投资标准的诱惑。(在我们谈完套利承诺后,查理通常会说:“好吧,至少它能让你远离酒吧”)。 1988 年,我们从套利中获得了异常丰厚的利润,无论是从绝对金额还是收益率来看都是如此。我们的税前收益约为 7800 万美元,平均投资资金约为 1.47 亿美元。 这种活动水平使得我们有必要对套利和我们的套利方法进行一些详细的讨论。 曾经,套利一词只适用于在两个不同市场同时买卖证券或外汇。目的是利用可能存在的微小价差,例如,荷兰皇家股票在阿姆斯特丹以荷兰盾、在伦敦以英镑、在纽约以美元交易。有些人可能会称其为 “剥头皮”,但从业者选择法文术语 “套利 ”并不会让你感到惊讶。 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套利--或 “风险套利”--的定义不断扩大,包括从公司出售、合并、资本结构调整、重组、清算、自我招标等已宣布的公司事件中获取利润。在大多数情况下,套利者期望无论股票市场如何变化都能获利。相反,他通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所宣布的事件不会发生。 &n
我的阅读笔记
4月,让我们重新与书籍相遇,让我们一起用阅读投资自己,成为一名更优秀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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