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2035规划”这些目标都调低了

$蔚来(NIO)$

影响未来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方针终于正式露面了。

实际上,11个月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就已经发布,业界对于政策的大致方向都已经有所知悉。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意见稿》,正式文件还是有不少变化非常值得关注,而这些变化或许都折射出高层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态度。

电池中国网整理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与《意见稿》有所变化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产业界同仁更好理解政策方向有所帮助。

01

拒绝激进,多项关键指标调整

变化一:《规划》2025年发展目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意见稿》为25%左右。

据消息人士透露,《规划》中新车销量占比是反复斟酌的结果,“《规划》不再像之前的产业发展规划一样,设置具体的销量目标,而只是划定了一条销量比例的‘线’,这本身是对前几年盲目追求规模的反思。”

此外,该消息人士还调侃道,“保守点,也有利于超额完成任务。”

变化二:《规划》提出“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意见稿》要求是“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变化三:《规划》不再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标准。《意见稿》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2.0升/百公里。”

这一调整,应该也与近期发布的节能汽车技术路线图2.0原因类似,鼓励多种节能技术路线共同发展,不再硬性要求,拔苗助长,进而产生更多不确定风险。

变化四:《规划》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的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意见稿》的表述是“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的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等优惠政策。”

在电池中国网看来,将“通行、使用”改成“停车、充电”虽然只变换了四个字,但意义完全不一样了。目前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一线、二线等限行、限牌城市销量好,主要是有通行、路权、牌照的政策支持,而未来不再给予通行、使用优惠政策,可能会影响在这些城市的销量。

当然,这一《规划》针对的是远期政策方向,考虑到5年甚至10年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非常高,届时再给予“通行、使用”优惠,预计会增加交通负担,转而给予“停车、充电”优惠,还能继续支持产业发展。

02

新增多项内容,安全和质量更受重视

除了上述提到的多项关键指标的调整,《规划》还新增了部分内容也尤为值得关注。我们梳理如下:

新增一:在创新驱动方面,《规划》提出,“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其中,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是相对于《意见稿》新增内容,这也是对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汽车、HEV等多种节能技术路线的肯定。

新增二: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环节,《规划》提出“加强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电控等关键系统的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状态监测和维修保养检测。”

新增三:“深化行业管理改革”方面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地方主体责任,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推动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优胜劣汰。”

避免产业链盲目跟风投资、造成资源浪费预计是总基调,同时对僵尸企业的退出机制也将建立。

新增四:在“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方面,《规划》提出“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研发攻关机制”。预计后续在产业创新支持政策或措施上,对于动力电池产业链头部企业,会不会有一定倾斜,尚不能确定。

此外,还就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以及立法等新增了相关内容,将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提上重要位置。

专栏3 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立足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支持动力电池梯次产品在储能、备能、充换电等领域创新应用,加强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研发。优化再生利用产业布局,推动报废动力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促进产业资源化、高值化、绿色化发展。

《规划》新增专项内容

电池中国网把2019年12月发布的《意见稿》与刚刚发布的《规划》调整、变更主要部分摘录如下,供各位了解《规划》的主要方向及变化。

《意见稿》丨新能源汽车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规划》丨新能源汽车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

“共享化”在前几年提到较多,被认为是汽车“新四化”之一,而《规划》已经将“共享化”删除。在小编看来,删除“共享化”可能是考虑到其应该算是一种商业模式、形态,而非技术变革。

《意见稿》丨创新驱动

《规划》丨创新驱动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形成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规划》在创新驱动上增加了“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而不再唯纯电动独尊。

《规划》还将《意见稿》中的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单独拿出来,放在第三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行了重点论述。

《意见稿》丨发展愿景

《规划》丨发展愿景

力争经过十五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这里主要调整的就是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由25%将至20%,同时删除了“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

另外,《规划》还增加了充换电、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等内容。

《意见稿》丨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规划》丨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进一步健全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汽车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场化运行机制,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短板弱项,加强研发攻关,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引导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跨领域合作,建立面向未来出行的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基础交叉关键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研发攻关机制,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短板弱项,从不同技术路径积极探索,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引导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跨领域合作,建立面向未来出行的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基础交叉关键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规划》提出了“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研发攻关机制”,这一点或许值得注意。另外,这里再次提到了“不同技术路径”,也是对多种技术路线的肯定。

《意见稿》丨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发展

《规划》丨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

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围绕多元化生产与多样化应用需求,通过开放合作和利益共享,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使用保障、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以资本市场依托,发挥各类基金的协同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企业优化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在产业基础好、创新要素集聚的地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若干上下游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围绕多元化生产与多样化应用需求,通过开放合作和利益共享,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使用保障、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在产业基础好、创新要素集聚的地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若干上下游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意见稿》中的“以资本市场依托,发挥各类基金的协同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企业优化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在《规划》中被删除。但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在第八章第一节“深化行业管理改革”中提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意见稿》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规划》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企业对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以及维修保养检测、充换电等安全标准,完善安全法规制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召回管理工作力度。落实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落实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机制。强化企业对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电控等关键系统的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状态监测和维修保养检测。健全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以及维修保养检测、充换电等安全标准和法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新能源汽车安全召回管理。鼓励行业组织加强技术交流,梳理总结经验,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安全水平。

《规划》新增了“加强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电控等关键系统的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状态监测和维修保养检测。”以及“鼓励行业组织加强技术交流,梳理总结经验,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安全水平。”

《意见稿》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形成适度超前、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意见稿》丨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

《规划》丨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

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健全氢燃料制储运、加注等标准体系。

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深冷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健全氢燃料制储运、加注等标准体系。加强氢燃料安全研究,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

《规划》新增了对氢燃料安全研究,以及全产业链的安全监管。

《意见稿》丨深化行业管理改革

《规划》丨深化行业管理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技术豁免机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有效承接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地方主体责任,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推动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优胜劣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意见稿》丨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规划》丨新能源汽车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保险等支持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市场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等优惠政策。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政策法规。

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务等措施。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市场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的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政策法规。加快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

《规划》还提出,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任务分工,加强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业在政策规划、标准法规等方面的统筹,抓紧抓实抓细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优化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协调组建行业跨界交流协作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跟踪指导,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本文来源:电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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