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查阅了一下专利局资料,实际上并不是有些人说的“小米申请的是实用新型专利”,而“华为申请的是发明专利”,由此说明小米的技术含量不足。
事实上公示文件显示,小米申请的是“一案双申”,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因为“发明专利”审查期限长,所以还没颁发而已。“实用新型专利”则先颁布了。
这只能说小米的有关部门做事更严谨,更有战略安排,等于先保证产品合法上路,再去建立护城河。$小米集团-W(01810)$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4
举报
登录后可参与评论
![empty](https://c1.itigergrowtha.com/community/assets/media/empty-default.06ba11e0.png)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