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市场的创业投资者们在2015年前后开始对SaaS公司使用所谓的“40法则”,但其实它也可以广泛用于所有的软件企业。该法则很聪明地发现了早期软件公司的投入推动的增长和短期盈利之间关系。关于这个短期盈利,分析师们有不同的见解,有的人倾向于使用EBITDA,有的人倾向于使用自由现金流,有的人则直接使用净利润,不过,我们自己倾向于使用EBITDA。

一开始,创业投资者们用“40法则”来衡量小型快速增长的软件公司,但是能满足“40法则”的大型软件公司也并不在少数。

整个2016-2017年间,有至少40%的软件公司达到了“40法则”的要求。

但是将时间拉长的话,要击败“40法则”就不那么容易了。Bain & Company咨询公司调查发现,在公开交易的124家软件公司里,在1年期,3年期,和5年期的时间段里,40%的公司可以在1年期的时间段里达到“40法则”的要求,只有25%的公司可以在3年期的时间里击败“40法则”,仅仅16%的企业在5年期的时间段里可以仍然达到“40法则”的标准。(透镜社编译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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