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回应入股泰禾集团:仍存在不确定性,后者已是失信被执行人
自万科与泰禾集团2020年7月签署协议后,双方的合作进展一致备受关注。
近日,万科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有关入股泰禾集团最新进展的提问时表示,此次股权投资交易能否最终达成仍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
万科称,该项交易当前仍存在不确定性。不过,万科也表示,当前尚未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保留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
对于未公布入股泰禾集团事项进展的公告,万科称,相关事项未达到公司披露的标准。据贝多财经了解,这是万科2021年以来首次回应与泰禾集团有关的事宜。
在此之前,有投资者称,“中介现在推荐泰禾集团房子的时候,他们都会说泰禾集团已被万科收购了,泰禾集团的房子可以放心买……”
该投资者还表示,“现在信息不透明,万科要入股泰禾就早点入,不入就尽早退出并说明,不要给泰禾做拖,以免影响万科的品牌形象。”
早在2020年7月,泰禾集团曾公告称,其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通知函,泰禾投资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万益”)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泰禾投资集团拟将其持有泰禾集团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4.90元,总对价约为24.27亿元,拟议交易股份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不过,万科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据了解,泰禾集团应以其全部资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并完成其债务重组事项,万科不会对泰禾集团的经营及债务等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任何责任提供任何增信措施或财务资助。
若约定全部条件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获得满足且未获得万科方面豁免,万科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同年9月,泰禾集团曾发布公告称,与万科此前签署的协议中部分条款尚未完全满足,但万科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协议。
今年1月29日,泰禾集团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称,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程,泰禾集团对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违约金计提了约为8亿元的违约金损失,该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业绩表现方面,泰禾集团预期2020年度录得营业收入35.18亿元-46.52亿元,2019年同期录得236.21亿元;预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1.74亿元至55.2亿元,2019年同期为盈利4.66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泰禾集团预计2020年度亏损32.64亿元至46.1亿元,2019年同期为亏损4.02亿元。其解释称,年内无集中交付的地产项目,仅有零星项目交付结转收入,造成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相应的营业利润大幅减少。
2020年度,泰禾集团的投资收益较2019年度大幅减少,原因是其2019年度通过转让项目股权形式与合作方共同开发,累计减少并表项目21个,获得投资收益12.77亿元,而2020年度的金额较小。
值得关注的是,泰禾集团曾在2020年9月收到了2张监管罚单,处罚的对象包括泰禾集团及其董事长黄其森、前CFO姜明群及其现任CFO王伟华。据了解,处罚的原因和其2019年度业绩预告与其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有关。
泰禾集团此前公告,其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为4.66亿元,较2019年预计净利润减少3.61亿元,差异率为43.62%;较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减少20.88亿元,同比下降81.74%。
而最终,泰禾集团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且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深交所对泰禾集团、黄其森、姜明群等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此外,2021年1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报,查处了一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房地产企业包括泰禾集团、万科、绿地集团、旭辉集团等。
根据通报,北京市住建委对北京泰禾锦绣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泰禾锦绣”)擅自预售朝阳区泰禾丽景家园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预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泰禾丽景家园项目。
经查,泰禾锦绣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自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期间,无证销售泰禾丽景家园项目31-38号楼74套住房,收取预付款达12.86亿元。
因此,北京市住建委于2020年12月31日责令泰禾锦绣停止违法行为,并按高限处以1286万元的罚款。据贝多财经了解,泰禾锦绣属于泰禾集团旗下。
贝多财经还发现,泰禾锦绣以及泰禾集团、黄其森、泰禾投资集团等均已经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收到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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