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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

      ST柯利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还因信披违规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15日,ST柯利达发布柯利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1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柯利达称,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95%;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36亿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69%,占公司总股本的22.7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风险提示显示,目前,公司未与上海英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合作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7月29日,在江苏证监局对柯利达业绩预告失准下达警示函处分后,上交所再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下达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公司接连被监管,系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变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认为,一案双罚的现象,正是监管部门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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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天味食品禁止经销商销售“千禾”牌产品,违法吗?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肖洒 编|深海 一份天味食品向经销商发出的禁止性通知,引发了行业的关注。 近日,网传消息显示,天味食品向经销商下发通知称,严禁经营本公司火锅底料系列的经销商同时经营和销售“千禾”品牌旗下火锅类产品;严禁经营本公司菜谱式调料系列的经销商同时经营和销售“吉香居”品牌旗下菜谱式复合调料类产品。 资料显示,天味食品主营包括火锅调料在内的复合调味料;“酱油股”千禾味业传统产品为酱油、食醋等调味品,近期刚刚上新火锅底料产品。而四川省知名泡菜品牌吉香居,产品线近年来也拓展至调味品领域。 对于上述信息,天味食品方面回应相关媒体称,品牌商建立渠道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及费用,针对部分投入大培育起来的渠道,是不希望竞品搭便车的。只是公司零售事业部这种方式太激进,需要深刻反思。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这类排他条款本身就属于违法违规,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企业不能要求经销商“二选一”。 在业内看来,调味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各调味品企业尝试拓展新品类、新赛道,但此举难免使彼此的经营领域也开始交融。具体到天味和千禾两家上市公司,前者在2024年前三季度火锅调料的销售出现了下滑,后者前三季度的整体业绩则不十分理想。 天味食品要求经销商“二选一”或构成违法 近期,一份天味食品向经销商发布的《关于禁止经销商经营相关竞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络传开。 通知称,本着与经销商“共生、共创、共赢”的合作理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以经销商与公司共进退的原则,现对与天味合作的经销商经营竞争品牌作出如下要求: 第一,严禁经营“好人家”火锅底料系列的经销商同时经营和销售“千禾”品牌旗下火锅类产品。第二,严禁经营“好人家”菜谱式调料系列的经销商同时经营和销售“吉香居”品牌旗下菜谱式复合调料类产品。 通知中,天味食品表示,如果经销商违反上述要求,公司有权单方面关闭对应产品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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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23:00

      ST广网董事辞职,已被罚正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15日,ST广网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董事冯忠义、谢林平的书面辞职申请。冯忠义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谢林平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冯忠义、谢林平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冯忠义、谢林平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冯忠义、谢林平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最低人数,冯忠义、谢林平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补选董事到位后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在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董事之前,冯忠义、谢林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冯忠义、谢林平自2016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和规范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9日,ST广网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经查明,广电网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 一、对ST广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二、对王立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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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广网董事辞职,已被罚正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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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22:40

      晶华微被监管调查,律师称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1月14日,晶华微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现金购买芯邦科技属下将持有智能家电控制芯片业务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60%至70%的股份,并取得控制权。请问本次交易事项的协同性如何体现。晶华微表示,基于公司与芯邦科技的智能家电控制芯片业务具有的协同基础,通过本次股份收购事宜,将有助于公司丰富相关技术,扩充产品序列,拓展下游领域,整合供应链资源。 在技术方面,公司将利用标的资产在触摸控制、MCU、LED驱动等智能家电的人机交互领域的核心技术,积极整合双方的研发资源,拓展公司现有的基于高精度ADC的数模混合SoC技术的应用领域,增强公司整体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在产品方面,有助于公司拓展MCU产品,丰富公司现有产品序列,完善公司在消费电子、智能家居、白色家电的解决方案;在市场及客户方面,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充分发挥各自的市场和客户优势,促进市场与客户协同,一方面提升公司在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市场覆盖度和占有率,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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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华微被监管调查,律师称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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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8:34

      晶华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大跌,踩雷股民可预报名挽损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1月18日,晶华微股票大跌超15%。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发现,10月25日,晶华微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尽管受国内半导体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产品单价有所调整,但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大推广力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73.9万元,同比增长3.33%。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7.49万元,同比增长27.49%,较2024年第二季度环比增长9.31%,单季度销售业绩持续改善。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医疗健康SoC芯片产品收入占比为45.17%,工业控制及仪表芯片产品收入占比为53.62%,智能感知SoC芯片产品收入占比为1.2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8.27%。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6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受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有所增加、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未计提递延所得税等因素影响所致。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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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华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大跌,踩雷股民可预报名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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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8:19

      晶华微股价下跌15.31%,已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上交所2024年11月18日交易公开信息显示,晶华微因属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而登上龙虎榜。晶华微当日报收25元,涨跌幅为-15.31%,换手率17.54%,振幅7.66%,成交额1.3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发现,10月21日,晶华微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晶华微称,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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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华微股价下跌15.31%,已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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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8:06

      晶华微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或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发现,11月14日,晶华微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4日,晶华微召开线下会议、线上会议,对投资者问题进行了回答,参加人员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臻。 请介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晶华微称,2024年前三季度,尽管受国内半导体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产品单价有所调整,但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大推广力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73.9万元,同比增长3.33%。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7.49万元,同比增长27.49%,较2024年第二季度环比增长9.31%,单季度销售业绩持续改善。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6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受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有所增加、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未计提递延所得税等因素影响所致。 请介绍下公司的分产品收入情况。晶华微表示,公司主营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医疗健康 SoC 芯片、工业控制及仪表芯片、智能感知 SoC 芯片等,应用于医疗健康、压力测量、工业控制、仪器仪表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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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华微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或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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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7:48

      中核钛白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实控人已被罚或引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15日,中核钛白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核钛白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5号)。 经查,王泽龙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在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导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条等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王泽龙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并处以7250万元罚款。此外,还有其他涉事个人和公司被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中核钛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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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核钛白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实控人已被罚或引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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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7:34

      晶华微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股民报名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发现,11月14日,晶华微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4日,晶华微召开线下会议、线上会议,对投资者问题进行了回答,参加人员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臻。 2024年度公司推出了哪些新产品?晶华微表示,2024年上半年,公司重点推出了带HCT功能的血糖仪专用芯片。该芯片是专为带HCT功能的血糖仪产品而设计的SoC器件,血糖测量精度满足ISO15197:2013规范。2024年三季度,公司正式推出内置均衡功能并且保护齐全的多串电池监控芯片,分别为支持6-10串电池组的SDM9110,以及支持10-17串电池组的SDM9117,可应用于电动工具、平衡车、扫地机器人、电动旋翼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型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间断电源系统(UPS)和电网储能等场景。 公司毛利率的情况和趋势?晶华微称,公司会结合市场和产品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毛利率变化。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8.27%。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及后续规划?晶华微表示,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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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7:22

      ST中泰控股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已被罚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15日,ST中泰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号),核准ST中泰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9亿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29亿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57.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1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2021年7月23日公司将扣除律师费、公告费后的金额37.52亿元转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23年10月17日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2023年11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托克逊能化将募集资金12.58亿元变更用途,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新材料”)40%股份和建设中泰新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托克逊能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9月8日,中泰新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5050161615000003445,2023年11月3日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中泰新材料、建设银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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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中泰控股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已被罚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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