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互联网法庭第一案开庭 小米向网络大V索赔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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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四川成都。早上9时30分,成都互联网法庭运行以来的首起案件正式开庭。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新浪微博数码博主、网络大V张某某名誉权侵权案在线审理,原告律师诉讼请求:判定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判定被告赔偿100万元。被告律师辩称,相关转发评论是自身消费体验,不存在借机诋毁一说。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记者在现场看到,和传统法庭不一样,审判长、审判员正坐,正对着的是一块电子屏幕,在屏幕上还会实时显示当事人的当前心率,呼吸速率及紧张程度。区别于传统法院,互联网法庭将互联网技术与线上审判深度融合,实现案件的起诉、调解、立案、应诉、庭审、送达、申请执行等诉讼环节均在线上完成。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只要有网络即可完成诉讼。[眼眼] $小米集团-W(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