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9月10日表示,港金管局和人民银行经协商和咨询两地相关监管当局及银行业界,制定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香港银行。
香港银行须确保跨境理财通业务符合本指引有关投资者资格、开户安排、资金跨境汇划、额度管理、产品尽职审查、宣传及销售、管控及监督、员工知识及培训、投诉机制、彙报责任等范畴的规定。
期望跨境理财通可为两地金融业界开闢更广阔的市场,同时便利跨境投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多理财产品的选择,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和使用。香港金管局和人民银行会因应跨境理财通的运作情况,不时检讨和优化跨境理财通的安排。
香港金管局:南向通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每名投资者的个人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北向通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每名投资者的个人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