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解读研究报告,点击填写资料联系索取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指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11月18日,上海在一线城市中首个跟进落地,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中指观点】9月29日,上海在落地一系列优化政策时指出,“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价、住建部联合发布优化税收政策的公告;11月18日,上海快速跟进落地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表:上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后交易税费情况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此次税收政策调整后,税收的主要变化有以下三点:①取消个人出售非普宅2%的所得税,以1%的标准核定征税。②个人出售2年及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③上海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与全国统一。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11月1日-15日,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套数4909套,同比增长58.5%。自9月末上海政策优化后市场活跃度维持较高水平,此次政策优化有助于市场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