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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0:44

晶华微收购智芯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调查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2月27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晶华微为高效整合技术、产品、市场及供应链等核心资源,加速公司业务成长,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购买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邦科技”)持有的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芯微”)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300万元并已实缴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智芯微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近日,智芯微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智芯微100%的股权,智芯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
晶华微收购智芯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调查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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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0:19

ST广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2月25日,ST广网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024年9月30日公司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发函询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9日,ST广网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经查明,ST广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ST广网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上述事项导致ST广网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
ST广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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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9:41

复旦复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7日,复旦复华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复旦复华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已于2024 年 12 月 16 日发送给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实际参与表决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还披露称,公司拟将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5,365,068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4,712,010股减少至679,346,942股,注册资本将由684,712,010元减少至679,346,942元。 值得关注的是,复旦复华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的维权。 过往公告显示,2024年8月5日,复旦复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8月5日前买入,且在2024年8月5日收盘时持有复旦复华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复旦复华成立
复旦复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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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9:27

中船应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被调查中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6日,中船应急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中船应急在公司4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王小丰。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5人,代表股份5.78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5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1人,代表股份1.42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 公告指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出租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吴良涛律师、吴方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21日,中船应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船应急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1日收盘时持有中船应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
中船应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被调查中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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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9:09

东方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25日,东方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司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东方集团称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
东方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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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8:52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持股再遭冻结,公司或还因信披问题遭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25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杉杉股份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杉杉控股本轮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合计2.18亿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02.17%,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8%。杉杉集团本轮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合计6.14亿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8.5%,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25%。 其他说明显示,杉杉集团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杉杉股份强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和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正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以降低冻结比例,但鉴于目前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和标记的股份比例较高,如果后续该部分股份被强制司法处置,可能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杉杉股份在公告日不久前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持股再遭冻结,公司或还因信披问题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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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8:34

建艺集团天眼查立案信息124条,公司还被调查面临股民的索赔

建艺集团.png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27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获悉,建艺集团有天眼风险信息1281条,涉诉关系229条,开庭公告422条,立案信息124条。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建艺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3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2月9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建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74.4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32%,均为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建艺集团称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建艺集团天眼查立案信息124条,公司还被调查面临股民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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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7:56

ST百利董事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26日,ST百利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ST百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立言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10月9日,ST百利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32024016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17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百利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百利成立于1992年,西藏新海新创业成员,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ST百利(603959)$
ST百利董事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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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7:19

建艺集团天眼风险信息1281条,公司被立案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2月27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获悉,建艺集团有天眼风险信息1281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8条。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建艺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3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2月13日,建艺集团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建艺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眼查显示,建艺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建艺集团(002789)$
建艺集团天眼风险信息1281条,公司被立案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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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6:07

豆神教育商标信息112条,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7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获悉,豆神教育有天眼风险信息12776条;参与招投标项目2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2条。 值得关注的是,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27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豆神教育于2024年9月2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窦昕、陈钊、张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4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豆神教育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及时披露多笔诉讼、仲裁,如未及时披露与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智云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诉讼情况。 二是《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三是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如个别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对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的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
豆神教育商标信息112条,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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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2:36

豆神教育天眼风险信息12776条,公司被立案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7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获悉,豆神教育有天眼风险信息12776条;涉诉关系39条,开庭公告2条。 值得关注的是,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16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11.98亿股股份。转增后,豆神教育的总股本由8.68亿股增加至20.67亿股。池燕明持股数量5992.61万股不变,但由于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由6.9%被动稀释至2.9%,池燕明不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 豆神教育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豆神教育(300010)$
豆神教育天眼风险信息12776条,公司被立案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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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1:30

豆神教育被立案后累计跌近27%,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挽损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6日,豆神教育股价报收于6.19元,股价跌幅3.13%,换手率12.97%。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雷达财经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发现,自公司被调查以来,豆神教育股价累计跌幅26.92%,交易总金额44.66亿元,振幅19.48%。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24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豆神教育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盼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顾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高级证券事务代表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资料显示,顾盼,中国国籍,199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1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6月至2024年7月就职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
豆神教育被立案后累计跌近27%,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挽损

葡萄酒三强威龙股份实控人闫鹏飞,“栽”了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孟帅 编|深海 当不少人沉浸在欢度圣诞节的喜悦氛围之时,身为A股葡萄酒上市公司威龙股份实际控制人的闫鹏飞,却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深切地体会到了被监视居住的滋味。 对此,威龙股份表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闫鹏飞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在威龙股份2023年年报中,曾提及实际控制人闫鹏飞在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一职。但就在本月中旬,闫鹏飞已经辞去了这一职务,但他仍然是该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雷达财经进一步梳理发现,威龙股份近年来经历了多次股权调整,闫鹏飞是在去年才正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尽管闫鹏飞未在上市公司中任职,但威龙股份目前的多名董事是由其实控的山东九合云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 目前,闫鹏飞实控的威龙股份已是国内葡萄酒行业的佼佼者,在威龙葡萄酒的官方网站上,公司被冠以“中国葡萄酒行业前三强”等殊荣,但近年来威龙股份却面临着严峻的市场挑战。此前营收一度冲破8亿元的威龙股份,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营收始终未能突破5亿大关。在此期间,威龙股份的归母净利润更是累计亏损超过8亿元。 尽管今年前三季度威龙股份的业绩稍有好转,但归母净利润的规模仍然较小。与之相比,身为“国产葡萄酒一哥”的张裕A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均远超威龙股份。此外,威龙股份的业绩高度依赖经销商渠道,而前三季度其经销商的数量却减少了28家。 涉嫌挪用资金罪,威龙股份实控人被监视居住 12月25日,威龙股份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实际控制人闫鹏飞家属的通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闫鹏飞被桓台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对于前述情况,威龙股份表示,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
葡萄酒三强威龙股份实控人闫鹏飞,“栽”了

豆神教育新增合同纠纷案,公司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6日,雷达财经从天眼查获悉,豆神教育近期新增开庭公告,案由涉及合同纠纷,案号是(2024)冀07民终3269号,上诉人是豆神教育,被上诉人是上海鸿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庭日期是2024年12月3日,受理法院是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法庭是第九审判庭。 值得关注的是,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24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拟减持股东是池燕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池燕明持有公司5992.61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 减持原因是2020年9月,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江阴支行”)与池燕明签署了编号(委托)靖商银贷字(2020)第0909012号《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江阴支行受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商贸”)委托向池燕明发放5000万元委托贷款,池燕明先后以其名下持有的合计1600万股豆神教育股票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后由于池燕明逾期违约,江阴支行向靖江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靖江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靖江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股东池燕明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通知书》,
豆神教育新增合同纠纷案,公司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豆神教育被立案后累计换手率近62%,受损股民或可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26日,豆神教育股价报收于6.19元,股价跌幅3.13%。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雷达财经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发现,自公司被调查以来,豆神教育股价累计跌额2.28元,换手率61.56%。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24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豆神教育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是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3点,现场会议地点是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一层会议室。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是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事项是《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豆神教育被立案后累计换手率近62%,受损股民或可报名维权

豆神教育12月26日收跌3.13%,公司被调查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26日,豆神教育股价报收于6.19元,股价跌额0.2元,股价跌幅3.13%,换手率12.97%,交易总金额9.15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24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4年10月24日,豆神教育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华章”)和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何尊”)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AI教育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各方基于互惠互利和相互促进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和发展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事项需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豆神教育12月26日收跌3.13%,公司被调查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建艺集团新增被告案件,刚被立案调查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6日,雷达财经从天眼查获悉,建艺集团新增劳务合同纠纷,原告是魏喜江,被告是钟殿春、哈尔滨宏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艺集团,开庭日期是2024年12月25日,受理法院是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受理法庭是第七法庭。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建艺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3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2月19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支持建艺集团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主体未来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0.77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适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建艺集团新增被告案件,刚被立案调查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豆神教育主力净流出5733.43万元,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12月26日,豆神教育股票成交额91543万元,主力净流出5733.4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24日,豆神教育发布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豆神教育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遥初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天眼查显示,豆神教育共对外投资了24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2条。 $豆神教育(300010)$
豆神教育主力净流出5733.43万元,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建艺集团起诉“恒大系”公司,公司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2月26日,雷达财经从天眼查获悉,近日建艺集团新增开庭公告,涉及票据纠纷,案号是(2024)陕0902民初4950号,上诉人是建艺集团,被上诉人是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庭日期是2024年12月23日,受理法院是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受理法庭是高新第二法庭。 天眼查App显示,上述被告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由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7%,系“恒大系”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建艺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3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2月1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根据建艺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由原定2024年12月25日召开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4年12月20日,会议审议事项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召集人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是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建艺集团起诉“恒大系”公司,公司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建艺集团票据纠纷案被驳回上诉,公司被立案或还面临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6日,雷达财经从天眼查获悉,建艺集团新增裁判文书,案由涉及票据纠纷,案号是(2024)桂09民终3188号,上诉人是建艺集团,被上诉人是苏州锦坤星汇贸易有限公司、玉林市恒大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波阿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郑州苏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起至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刊登日期是2024年12月25日,受理法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上诉人建艺集团因与被上诉人山西起至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苏州锦坤星汇贸易有限公司、玉林市恒大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波阿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郑州苏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9民终31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639元,由上诉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建艺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3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
建艺集团票据纠纷案被驳回上诉,公司被立案或还面临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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