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我们其实没有那么理性 一开始我们说过,丹尼尔·卡内曼于2002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原因是“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一起,特别是与在不确定状况下的决策制定有关的研究”。他获奖的具体原因,就是用有力的证据,怼了经济学界一个传统的定义:经济人。或者说,他再次回答了这个经典的问题:我们作为个体如何做出选择? 长期以来,很多经济学家都认为,我们人类纯粹是基于理性论证做出决定。他们认为,我们都是基于效用理论做出选择的。效用理论认为,当个人做出决定时,他们只关注理性的事实,并选择对他们来说最好的整体结果,即效用最大化。这个领域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主要集中在芝加哥经济学派,他们有最著名的学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基于效用理论,芝加哥经济学派认为,市场上的个人是极端理性的决策者,经济学家理查德·塞勒(Richard Thaler)和律师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后来将其命名为“经济人”。作为“经济人”,每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行事,根据他们的理性需求来评估商品和服务,用中国传统的说法。此外,经济人也会理性地衡量他们的资产,但仅仅只是衡量它所提供的效用。但这样的一杆子式划定,是不是真的符合实际情况呢? 想象一下两个人,John和Jenny,他们都有500万美元的财富。根据效用理论,他们拥有同样的财富,这意味着他们应当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同样满意。但如果我们把事情复杂化了呢?假设他们的500万美元的财富是赌场一天的最终结果,而两人的起点截然不同:John一开始的时候只有100万美元,而他的钱却增加了五倍,而Jenny的初始资金是900万美元,却缩水到500万美元。你还认为John和Jenny对他们的500万美元还会同样满意吗?不太可能。显然,我们衡量事物的方式比其本身的效用更重要。因为我们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效用理论所说的那样理性地看待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