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上市对企业来说有很多优点,比如企业可以在上市时筹集一笔可观的资金,上市后还可以再融资筹集资金用企业的股票进行兼并、收购等,公开上市是企业最具吸引力的长期融资形式,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对资本的需求。
但是,公司上市后,公司需要及时披露大量有关公司的信息,曝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战略,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信息。因此,一旦上市,公司其实也面对很多风险。
赴美上市中概股公司多为互联网企业、新经济消费企业、娱乐与传媒企业、医药科技企业等。这类企业大多特色明显,公司固定资产少于传统企业,资产价值较难评估,大多数中概上市的时候还没有盈利,发展前景较难准确预估。此外,大部分中概股采用VIE结构上市,股权架构没有传统企业或者美国本土企业清晰,因此,赴美中概股公司更易受到质疑,容易成为做空机构锁定的目标。而且,受制于经济环境或者国际关系政策的影响,有些企业的利润也随之减少,一些企业在此状况下铤而走险,粉饰财务状况,试图维持股价,此举正中做空机构下怀。
总之,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和所处行业,当下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都存在被做空机构盯上的风险。
做空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做空报告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典型手段。 除发布做空报告外,它们还会采取以下做空措施:安插商业间谍,获取公司真实经营状况;联合银行、基金等机构,影响目标公司的融资渠道,制造“财务危机”错觉;联合券商、股评人等,散布看跌风评;向监管机构进行小规模举报。
尽管手段多样,目的都是相同的,先做空公司股票,然后多渠道散布利空引起市场恐慌,致使股价下跌,最后低价买回股票平掉空仓获利。
举个例子,今年某在线教育平台,被浑水公司指控“欺诈”“虚增70%收入”。浑水创始人卡森·布洛克表示,他质疑该公司高管层正在故意推高股价,这将引起美国监管的高度注意,“学员基本都是假的,因此营收和现金流也都是假的。”并且,该公司遭到多家做空机构指控营收存在严重的造假问题。
那面对做空,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1、建设全面合规体系,防患于未然
中概股公司从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合规管理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开展全面合规体系建设,为预防和应对企业违规及控制各类风险建立一道防火墙。合规不仅可以防范风险,而且能够创造价值。良好的合规体系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抵御各类违规风险,降低/避免损失,而且能够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高商誉、吸引人才,从而全面降低被做空的风险。
2、及时有效沟通,消除信息不对称
面对恶意做空,企业及时、准确、恰当的公关回应是极为必要的措施。在反击做空质疑时,企业应态度诚恳积极、有针对性地罗列有力证据进行澄清和说明。此外,还应当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公关回应环节的重要作用,以切实有效地帮助企业在制定策略、筛选证据、发布公告、回应争点、斟酌措辞等方面作出妥善安排。具体措施可包括:
- 事后准确披露财报,公开企业真实的详细数据,直接指出做空报告中的谬误;
- 通过官网发布新闻通告,并联合媒体发布回应报告;
- 主动召开投资者电话会议,解答卖方分析师、投资人的疑问,驳斥不合理的做空指责;
- 与电台、报纸、杂志等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利用社会舆论展开攻势,揭示做空机构的不正当行为;
- 公司及高管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反驳做空机构,澄清事实。
3、内外多重增信,稳定市场信心
配合公关手段,企业可通过内外部多重增信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信誉,维护股价,以达到稳定市场信心的目的。具体包括:
- 内部增信措施
内部增信措施是指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和公司自身采取的增强公司信用的措施,主要包括:大股东、管理层或者实际控制人购买、增持本公司股票; 股份回购;暂停管理层股票交易;分配或提高股利。除了上面所述的几点,做好公司基本面长期来看是最好的增信措施。
- 外部信用背书
外部信用背书指企业在市场上寻求战略伙伴、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主体的帮助,以提高企业信用,维护企业股价。主要包括:
- 聘请独立调查机构调查数据真实性,并公示调查结果。例如,在某广告传媒企业与做空机构的第一轮交锋中,浑水坚称该广告传媒企业LCD屏幕数量有假,而该企业坚称自己数据真实。此后,该企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背书,有力回应了做空机构的攻击。
- 由外部实力投资人购买公司股票,并向社会公告,为股价背书。
- 巩固与优质商业伙伴的合作关系,及时披露重要的商业合同。
- 争取权威机构的正面评价,如由行业协会发声支持。
4、配合监管调查,应对集团诉讼
收到美国政府要求配合调查的通知后,中国企业通常应当先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对自身责任风险作出评估,为制定整体应对方案奠定基础。中国企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增强自身可信度,争取监管机关的信任。中国企业应当根据内部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在外部律师的协助下,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向美国监管机关提交证据,制定调查应对的整体方案。
如果涉及诉讼,此类集团诉讼绝大多数以和解告终,旷日持久的诉讼对双方都难以承受,极少有案件等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中概股公司应充分了解海外集团诉讼规则,积极主动应对,寻求和解,而不是消极回避,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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