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7月14日讯(记者 屠俊)7月13日晚间,*ST苏吴公告发布《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指出,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该公司股票自7月14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认定该公司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上述行为导致*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合计17.7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该公司董事长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钱群山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