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市场主体10月1日起需持证经营
9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政策规定开展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2
举报
登录后可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
无语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关于我们·老虎社区守则·老虎社区账号管理规范·老虎社区服务协议·老虎社区隐私政策
公司名称:北京至简风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投诉:010-5681-3562(工作时间9:30-18:30)
© 2018-2024 老虎社区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91110105MA01A4U55R
ICP备:京ICP备18016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