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标准化“十四五”规划:稳步推动金融科技标准建设
中国网财经2月9日讯(记者安然 朱玲)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系统完善金融数据要素标准,健全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强化金融网络安全标准防护,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陆岷峰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标准化十四五规划,是在我国金融标准化十三五规划取得阶段性、全面性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的金融行业标准规划。
“相信通过十四五金融行业标准规划建设有序推进,金融行业标准一定能够按期完成,成为我国金融事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基础性工程。” 他表示。
厘清科技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 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
“坚持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严格隔离,厘清科技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防范借科技名义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规划》明确提到。另外,要加强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标准研制和有效应用,引领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深入实施金融科技发展指标评价标准,为自律组织实时发布发展指数提供支撑。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函证数据标准,促进函证数字化稳步发展。
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建设方面,《规划》还提出,加强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产品与服务信息披露标准制定,推动将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纳入金融标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此外,针对互联网平台涉及的金融业务,提出制定标准合同指引,完善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标准体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认为,互联网平台上的金融服务确实存在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比如,很多分期产品都未按年化利率进行用户端展示,因为本金已经逐月还清,所以后期实际利率远高于其展示水平,高于18%、甚至高于36%的产品在一些中尾部平台上仍然存在,另外一些商品分期业务还涉及将商品价格与分期利率进行混同展示、进而扰乱用户形成合理认知的情况等。这些都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应当重点整治的问题。
事实上,去年3月,央行官网就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并提出“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年化利率”。而中国网财经记者也注意到,现实中一些贷款机构特别是非银行贷款机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贷款利率标注方式,比如日利率、周利率、月利率等标注方式,由于消费者并不清楚这些贷款利率明确的内涵,导致金融消费者会承担更高的贷款利率成本。
系统完善金融数据要素标准 健全金融云平台标准体系
陆岷峰认为,金融行业标准化的这个规划的建设,有利于防范当前的或者我们未来面临的新型金融风险。从当前形势来看,我国应该说金融不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条件,但是局部的以及某一个方面的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当前的数据安全,数据泄密,信息过度采集等问题常常出现。
《规划》中明确提到系统完善金融数据要素标准。具体包括统筹金融数据开发利用、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加快完善金融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完善金融大数据标准体系,探索制定金融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等技术创新配套标准。制定金融数据质量、脱敏、分级分类等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在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的推动下,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金融行业监测认证机构依据国家数据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已经启动了“金融数据安全”系列标准研制。其中《金融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分级指南》、《金融数据安全数据生命周期安全规范》已分别落地实施。
此外,《规划》明确提到,健全金融云平台标准体系,制定金融业上云指引,赋能中小金融机构信息基础设施集约绿色发展,研究构建金融业信息基础设施运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物联网软硬件、系统中间件、数据管理在人民币印制生产等环节中的应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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