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香气品牌Dr.Wong遭多地立案调查,对举报回应引发争议

近日,知名香气品牌Dr.Wong因涉嫌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的化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其母公司深圳市下一站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和关联公司深圳市去野外天然护肤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去野外天然护肤品有限公司前海分公司、深圳市黑云杉芳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代加工厂广东艾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知名香气品牌Dr.Wong

Dr.Wong品牌于2013年在中国的经济特区深圳正式创立,创始人为顾迅与马玉萍。自创立以来,该品牌迅速成长,不仅在国内市场取得了显著成绩,更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目前,Dr.Wong已在广州、上海、苏州、宁波等多个经济发达、消费能力强的城市设立了7家专柜,这些专柜大多位于太古汇、万象城等享有盛誉的高端商场中。

2024年9月26日,Dr.Wong品牌迈出了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一步,在中国香港设立了首个专柜。

除了线下渠道的拓展,Dr.Wong还构建了强大的线上销售矩阵,在微信小程序、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小红书等各大线上购物平台和社交平台均设有官方旗舰店,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多元的购物体验。

品牌手册中详细介绍,Dr.Wong始终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植物精油产品。目前,品牌已汇聚了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100多种高质量植物精油,这些精油均经过精心挑选与严格筛选,确保了产品的卓越品质。同时,Dr.Wong还独立研发了200多个配方,涵盖了芳香照护产品、香薰器具等多个品类,共计百余款产品,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与安全性,Dr.Wong自建了《Dr.Wong 芳香照护级植物精油品控体系》,该体系涵盖了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成品检验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每一滴精油都达到最高品质标准。凭借这一品控体系,Dr.Wong成功打造出了主打的高品质芳香照护级植物精油产品,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好评。

涉嫌非法添加

据悉,举报人阳先生此前花费了两万余元购买了Dr.Wong品牌的百余款“妆字号”产品,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品牌多款产品存在备案信息和对外宣传信息不符的情况。

根据阳先生的举报和媒体的调查,Dr.Wong品牌的部分产品涉嫌非法添加潜在致敏性和光毒性的禁用原料“马鞭草油”,或未收录进《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化妆品“新原料”。

马鞭草精油是从马鞭草植物中提取的精油,具有特定的香气和皮肤护理效果。然而,经过IFRA的权威论证,该精油具有致敏性和光毒性。致敏性意味着它可能引发皮肤过敏反应,而光毒性则意味着在光照下,它可能加剧皮肤炎症或引发其他不良反应。

因此,马鞭草精油在欧盟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高风险原料,并受到欧盟化妆品法规的严格使用限制。

当然,我国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管同样严格。2021年5月,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称,从2021年5月28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其中包括马鞭草油及其衍生物,用作香料香精成分时,净油除外。

涉嫌以次充好

阳先生所收到的《举报立案告知书》提及,经过相关部门的详细核查,广东艾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原因是该公司涉嫌生产违法化妆品。

举报信内容显示,广东艾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代工生产的厂商,其生产的“Dr.Wong植物香水(尘)”产品存在疑似问题,即使用茉莉花花原精来冒充真正的精油。

根据公开资料,化妆品中植物原料的获取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溶剂提取、机械粉碎、机械压榨以及水蒸气蒸馏等方法,同时,也可以直接将原植物应用于化妆品中。其中,“提取物”这一术语特指通过“溶剂”等提取手段所获得的产物;而“油”则是指通过水蒸气蒸馏、机械压榨等手段获得的挥发油、脂肪油等物质。因此,“植物提取物”和“植物精油”是两种不同的物质。

阳先生还认为“Dr.Wong精油泡浴液(雪山温泉)”涉嫌以次充好,即标称采用甘牛至“叶油”成分,实际上可能是全株萃取。因为前者出油率极低,成本远高于后者。

此外,该产品还标称添加了水薄荷“提取物”,但阳先生认为该提取物疑似为植物精油,且属于新原料范畴,这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涉嫌备案不实

榄香脂源自“吕宋橄榄”树的分泌物。在Dr.Wong品牌的“榄香脂”单方精油产品备案信息中,明确标注其成分为吕宋橄榄的“胶不挥发物”,即树胶经过蒸馏去除挥发油后所剩的“残渣物料”。然而,阳先生认为自己收到的实际产品却更像是吕宋橄榄树胶的“类似精油”挥发物,但这两者并非同一物质。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的《原料目录》仅收录了吕宋橄榄的“胶不挥发物”。

此外,阳先生还发现,包括“意大利永久花”在内的至少11款单方精油产品,特别是花朵类精油,在宣传信息与备案成分上存在明显不符。例如,“意大利永久花”精油和“罗马洋甘菊”精油的备案成分分别为意大利腊菊花油和白花春黄菊花油,线上产品页面均宣称采用“花朵部位”进行蒸馏萃取,产量稀少,价格昂贵。以5ml的“意大利永久花”精油为例,其售价高达868元。然而,Dr.Wong线上店铺展示的产品蒸馏现场照片却显示,实际上采用的是植物整株(包括根茎叶)进行萃取。在Dr.Wong天猫旗舰店的产品描述及实拍图中,也可见到涉事的“意大利永久花”精油此前宣称的萃取方法与实际情况不符。

另一款果实类精油“杜松果”的线上产品描述中提到,严格意义上的杜松果精油应仅使用浆果进行蒸馏,但由于成本较高且小众,市场上并不多见。在澎湃新闻探访Dr.Wong专柜时,店员也确认杜松果精油是“果实”部位蒸馏萃取。然而,阳先生提供的“交易快照”却显示,品牌在产品介绍中声称的萃取方法为“枝叶和浆果蒸馏”萃取。

涉嫌无证生产

“膏霜乳”和“蜡基”类产品,如果要生产,需要不同类型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规定,化妆品应当按照规定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的分类目录依次选择对应序号,形成完整的产品分类编码。若产品剂型填报与实际不符,如将蜡基类产品填报为膏霜乳剂型,则可能构成虚假备案,违反了相关法规要求。

阳先生发现,Dr.Wong多款香膏产品备案填报为“膏霜乳”剂型,实际疑似为“蜡基”类产品,涉嫌无证生产。

在11月上旬,阳先生将关于其4款产品的成分信息及实物描述反馈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该局在回复邮件中指出,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与分类目录》的定义,“膏霜乳”类别涵盖了膏、霜、蜜、脂、乳、乳液、奶、奶液等产品形态;而“蜡基”类产品则是指以蜡为主要成分的产品。基于您提供的产品信息,我局认为这些产品更偏向于蜡基类产品的范畴。

多款产品下架

经澎湃新闻调查后发现,之前被举报疑似含有“马鞭草油”的三款产品、三款植物香膏,以及包括“澳洲尤加利”和“杜松果”单方精油在内的多款产品,目前均已从市场上下架。上海华润时代广场Dr.Wong专柜的店员对此解释称,近期公司总部突然下发通知,要求下架“一大批产品”,并将剩余库存全部回收至总仓。至于下架的具体原因,店员表示“不太清楚,可能是为了包装升级。”

同时,Dr.Wong品牌的多款涉事产品也从线上店铺下架,部分产品的商品描述和图片也被更改或删除。

回应:断章取义

然而,在面对媒体和消费者的质疑时,Dr.Wong品牌的创始人之一马玉萍,先是表示对所有消费者提出的疑问不作任何回应,并坚称所有产品都是合法生产的。她建议消费者如果提出疑问,可以向药监部门咨询,而不是来问他们。这一回应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和争议,有消费者认为Dr.Wong品牌在回避问题,没有积极解决消费者提出的疑虑和担忧。

或许是由于舆论压力的影响,Dr.Wong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发表声明,指出公司在2024年12月遭遇了来自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有组织的举报行动。这些举报不仅涉及Dr.Wong下属的多家公司及其多个线上店铺,还波及了位于深圳、广州、北京和上海等地的线下实体店,以及与其长期合作的众多化妆品代工厂和原料供应商。

同时,Dr.Wong在声明中进一步解释,举报的核心内容包括对我司品牌涉嫌使用某种被禁用的植物原料的指控,对部分植物精油萃取部位的不实宣传(如将仅某部位萃取的产品错误宣传为整株萃取),个别产品成分标注的不一致性,以及关于香膏产品是否归类为蜡基类产品的疑问等。举报者通过摘录并拼凑各类文章与文献的片段(删除原文的开头和结尾),采用恐吓性语言,试图向公众及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施加压力,制造恐慌情绪。我司对此类恶意断章取义的行为表示强烈反对,并已由法务及公共事务部门成立专项小组,积极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准备提交给各地相关政府机构,以澄清事实真相。目前,我司运营一切正常,继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此外,Dr.Wong还指出,鉴于自然界中香料植物的多样性,其科属、种类乃至亚种、变种的分类错综复杂,加之科学名(拉丁学名)与常用名(俗名)间常存在不一致或易引发误解的情况,植物精油的萃取部位与提取方式亦遵循不同的标准规范,这些均为天然植物原料在现代化妆品应用中所面临的挑战,使得众多植物香料生产与应用商望而却步。尽管Dr.Wong作为一个小型企业,但我们始终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发声,力图以我们的绵薄之力推动植物香料的应用,特别是推动中国植物芳香原料的商业应用。因为我们坚信,唯有持续不断地投入应用,才能促进我们的天然香料产业不断发展与进步。

后记

尽管Dr.Wong品牌作出了回复声明,看似面对问题,实则避重就轻,没有真正回复媒体、广大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和公司员工,公司产品是否有问题。相反,Dr.Wong品牌还认为消费者凭一人之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有组织”的举报活动,而且都是断章取义的。

事实上,Dr.Wong品牌作为一家主打高品质芳香照护级植物精油产品的企业,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一直备受消费者关注。此次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也对Dr.Wong品牌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Dr.Wong品牌应积极应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费者的疑虑与担忧,而非采取抹黑手段。毕竟,杨先生作为消费者,其对Dr.Wong品牌的质疑反映了广大消费者的关切。Dr.Wong品牌应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合理的解释,而非进行抹黑或诋毁,也无需将自己塑造为“推动中国植物芳香原料商”和“天然香料产业”发展的受害者,以博取行业及消费者的同情。

实际上,作为企业,遭遇问题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是否持有正确的态度。若态度不端,可能导致逃避问题、推卸责任,进而难以有效解决问题,也难以建立消费者的信任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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