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部分基金产品在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评级方面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二、部分基金产品在募集材料中约定固定收益;三、在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在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方面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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