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MSFT)$
纽约时报在2019年回顾了微软在反垄断案中的教训:
第一,新兴的科技产业依然会受到传统反垄断法的规制;
第二,反垄断法中“对消费者的伤害”并不局限于传统的垄断价格,还包括阻碍创新、打压新兴企业和不正当竞争;
第三,企业可以抗议,但要灵活,不能像微软一样自视为科技产业的创新者而过于傲慢;
第四,政策和公众意见非常重要;
第五,微软因为陷入反垄断案而给了谷歌崛起的机会,科技行业的格局因此改变。
盖茨在2020年接受关于谷歌、苹果等巨头的反垄断诉讼的采访时,回顾了微软二十年前的应对方式,认为自己“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没有考虑到企业的成功会引起政府的关注。当你成为一个能够影响人们交往、甚至成为政治沟通的媒介的庞大公司,你一定会被政府注意。所以我犯了错误——我说:‘嘿,我永远不去华盛顿!’——太幼稚了。”
的确,在整个反垄断的官司中,盖茨都显示出了相当强的攻击性。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创新能够为自己带来特权,科技为社会带来的进步和增长足够使政府为巨头让步。
时至今日,他依旧不认可“微软是在搞垄断”的说法:“如果垄断的意思是极高的市场份额和短期市场力量,那么是的,微软的确是垄断;如果它的意思是我们占据不可撼动的地位,不可能出现更新更好的技术来取代我们,那么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到今天,我的回答好像还是很狡猾。我不想显得狡猾,但是要诚实地回答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二十几岁的世界首富,年轻气盛的盖茨在与政府的冲突中一味强调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没有意识到同一件事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读、正面负面的复杂影响,也没有及时认识到与政府沟通、寻求共识的必要性。
这也是为什么,在2020年底,盖茨和鲍尔默给陷入反垄断官司的谷歌、苹果、亚马逊和脸书提出的建议,就是多和监管机构沟通,参与规则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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