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错换人生28年| 母亲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亲生的
@小米死多头:
2020年2月,江西九江28岁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母许敏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而是河南驻马店的杜新枝所生,杜女士的儿子郭威则是许女士的亲生儿子。如戏剧般荒谬的一起错换人生事件,由此揭开序幕,舆论沸腾持续数月,直至当事人生命终结。 命运的转折点被一次寻常的血检揭开 对姚策而言,2020年是很复杂的一年,“充满着奇幻的色彩”。2020年2月中旬,姚策在家时突然觉得腹部很痛,去医院一检查,肝癌晚期。“晴天霹雳”,回忆起知道检查结果时,姚策的养母许女士告诉南都记者。 儿子得病以后,许女士想,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无非是割她的肝,这么多年来,她没生过什么病,也没有不良嗜好。3月,她们去上海治疗,见到医生后,许女士就开口,“用我的肝,我是他妈妈。” 体检中发现姚策的血型和许女士夫妇的血型都不相符。再亲子鉴定,姚策并非她们亲生。“我的肝也没有用。”许女士说。 两个孩子人生的轨道,在28年前开始交错。1992年6月,江西九江的许女士与河南的杜女士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相隔十几个小时出生的两个男婴被错抱。几经周折,4月中旬,许女士夫妇在河南驻马店找到亲生儿子郭威,他已是一名辅警,儿女双全。孩子与父母在火车站相见,母亲抱住孩子痛哭,迟迟不肯放手。 人们一开始都没有想好要怎么告诉患病的姚策。一个星期之后的4月25日,姚策和妻子带着孩子在公园玩,划着手机,划到一条“错换人生28年”的新闻报道,照片中躺在病床上的当事人与自己同龄、同城、同病。仍心存侥幸的他把妻子拉到一边询问,是真的。 他大脑一片空白,突然感到迷茫和害怕,“(父母)他们是不是要离开我了?” 那天如常回到家,父亲喊他喝汤,姚策却感到尴尬。父亲看他的一个眼神,拿碗的一个动作,得知真相之后再看,他觉得不自然。 犹豫片刻后,姚策终是开了口,“我们生活这么多年,从没发现你们是心里这么能藏事儿的人,你们完全没有必要瞒我这么长时间。” 4月30日,等待与亲生父母见面的姚策。南都记者 詹晨枫 摄 知晓之后,姚策在朋友圈分享了电影《大话西游》的插曲,歌里唱到:“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水滴筹失信筹款人 日前,网上出现姚策被纳入水滴筹失信筹款人的截图。据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报道,水滴筹有关工作人员确认此事,并称具体原因是:经公益组织及其他筹款平台反馈,姚策在水滴筹筹款并用于医疗用途后,还在轻松筹等其他平台和公益组织申请救助。经过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办公室牵头各家平台及公益组织调查核实后,共同将姚策纳入失信筹款人。 对此,姚策称已经知道此事。“平台方面的,我无法一一核实。但是存在问题的,我会一一退还给平台,由平台核实退还给大家。这个大家都放心,跑不掉的。”姚策透露,对于私人捐款的,他已经退还很多,并保留有截图。“只要发给我捐款账号截图,我一定会退。” 网传“错换”变“偷换” 日前,姚策养母许女士一方的律师李圣律师在直播中提到可以将“错换人生28年”改为“偷换人生28年”。很快,事件发酵。许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包括法院调查、医院调查、律师团队调查,这个是非人为不能完成的错换。太明显了,一系列疑点也比较多,只要事情发生了大家关注了,这个蛛丝马迹就会露出来。所以现在我们就想彻查真相。” 许女士提出了几点人为导致错换的疑点,1992年6月15日下午5点20分,她在产房生下郭威,小孩的衣服都穿好了,这些都是他们自己准备的衣服和包被子。另外,新生婴儿手上还会戴着写有母亲床位号的腕带,许女士称,“这个腕带都是绑得很扎实的,一般非人为是不会解掉的”,“出院之前也不会换,洗澡都戴着”。姚策是6月16日早上9点40分在手术室通过剖腹产出生的,他也戴着一样的腕带,并穿着由家人自己准备的衣服。许女士说,新生婴儿出生后都会被放在一个房间里,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不允许家属进入,24小时都有医生护士值班的。 另外,依据杜女士在淮河医院的生产病历,助产护士名为郭希某,与姚策生父郭希宽仅一字之差。因此,有人怀疑护士是郭家亲戚,帮他们“偷换”了孩子。关于网传“偷换”的概念,许女士表示,这个其不便说,“每个公民都应遵纪守法,如果是有犯罪行为,无论是法律还是人民,都不会放过。”他们要彻查真相,“28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谁造成了这个惨剧。”2月25日,姚策在其个人账号平台回应,许多网友纠结于“错换人生”说成“偷换人生”的说法,他认为这个说法并不靠谱。“事情发生在28年前,我也无法了解真实的情况,关于这个说法,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他也希望能查清事实真相。对此,姚策生母杜女士发文回应,身正不怕影子斜,依然支持、配合有利于查找真相的调查、取证。另外,杜女士还称,姚策病还是很重,网暴给他也带来很多困惑和伤害。 关于房产问题 此外,两家人去年五一已经认了亲,也各自认祖归宗。但是关于双方家庭的房产问题一直被网友关注,不少网友提出姚策名下房产为何没过户。姚策回应称,房子的事情已经协商好了,房子归属人是姥姥,当然也不会要求哥哥搬离。姚策介绍,之所以房产没过户,原因一是房贷未还清,没法过户。自己在外治疗没有回到家,无法去办手续;二是房子首付是姥姥出的,自己征求过姥姥意见,过户后房子写谁的名字,姥姥和妈妈还在沟通。三是哥哥明确表示不会搬离现在的住房,自己欢迎哥哥随时入住。 许女士称,关于这个房子,不是过户给姚策,2013年买的房子,跟郭威的房子相差一年,几乎是同时买的,当时想只有这一个儿子,就写了他的名字,“我总想着,只要孩子觉得好就行。不会强迫孩子在哪里生活。”许女士还说,房子的事情是家里的事情,不想被炒作,也不应该被炒作。她和爱人从头到尾没有提过房子,也没有提过钱,“我们从来没有说过,我们的想法是,只要孩子好,什么都好。我们为了姚策付出了整个人生,我们也是无怨无悔。对于孩子在哪里生活,并不会强制。” 抱错孩子公开宣判 2020年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今年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而是河南郑州的杜新枝所生,杜的儿子郭威则是许女士的亲生儿子。28年前的一起医院抱错婴儿事件由此被揭开,一时引发热议。当事人则将涉事医院告上法庭。 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万多元(已给付10万元,尚需给付26万多元)。 错换人生案二审:姚策方获赔逾百万 据姚策生母杜女士透露,姚策因肝癌发生多发转移,病情十分危重,姚策及亲属将无法到现场参加宣判,但姚策希望能听到二审判决,已向法院申请视频连线开庭。杜女士表示,姚策感到生命马上就要结束,每天心里有对死亡的恐惧,不希望家人离开。此外,希望二审能在一审基础上有所突破,提高赔偿标准。 2021年2月8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以及上诉人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2188.23元(已给付300000元,尚需给付302188.23元)。 上诉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于“错抱”的事实均不持异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杜新枝、姚策母婴登记管理混乱,对“错抱”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给郭希宽、杜新枝、姚策造成精神损害,应予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在综合考量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损害后果、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后酌定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已经有所突破,对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给予了较大限度的保护,并无不当。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上诉称应再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不能成立。郭希宽仅提供了收入证明,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误工时间,不足以证明其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侵权行为导致的误工损失为11946元。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认可郭希宽存在2个月的误工期,一审法院据此认定郭希宽的误工费为6400元并无不当。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上诉人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接生可谓健康所系,生命相托,承担着保护母婴安全的重大责任。人民群众期望医院在接生及母婴管理中特别严谨,特别负责,能够让母子一起平安出院。本案中,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产妇和新生儿实行母婴分离方式护理(母婴不同室护理),存在对杜新枝、姚策母婴登记混乱和相关化验单缺失等管理上的重大过错,造成“错抱”姚策的事件发生。姚策生母杜新枝称其是肝病患者,但因“错抱”导致姚策自幼不能跟随其生父母生活,很难准确判断姚策肝病原因,影响了姚策加强预防和治疗自身肝病的机会。姚策找到亲生父母时,病情已恶化,影响其对肝脏移植手术的选择和实现。虽然“错抱”与姚策罹患肝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错抱”影响了姚策一生的命运。亲情无价,生命至上。医院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值得尊敬,而医院惟有谨慎尽责,方能避免过错和损害发生,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本案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尽力帮助姚策寻亲,先行支付部分治疗费用,此担当精神值得尊敬,但是,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过错明显,造成的后果严重,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应为其过去未尽谨慎职责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姚策请求的赔偿费用属于正常治疗产生,治疗费用及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均在合理范围。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改判,支持姚策的上诉请求。 3月23日上午,姚策因病救治无效,结束了他短暂的28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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