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沽期权行权后得到的是股票还是资金?
购期权买方在行权时需要根据持有的期权合约数量、行权价格备足资金从卖方那里交割股票现货。相反,认沽期权买方则是根据持有的期权合约数量备足标的证券,在行权日期时从卖方那里交割现金。
其实在期权交易过程中大部分都是进行差价的获利,并非真正的去选择行权,行权涉及最少两个交易日,并且兑换到的实物或者现金可能还没有当下选择平仓来的划算。
一、什么是期权行权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行权是指期权合约权利方要求义务方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期权约定的义务,期权的义务方则必须在期权权利方行权时提供相应的义务。
如果你手中有一张上汽集团的标的证券的认购期权上汽集团购4月1300,行权日是4月23日。行权价格是13元。就是说,到4月23日这天,你有资格用13元/股的价格买该股票5000股。
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15元,别人买5000股要花75000元,而小明这天则可以用65000元就买5000股,假如当初小明买入期权时期权权利金为1.2元,那么小明一共花费了71000元,共节省4000元。小明当然合算了。如果小明真买,这个行为就叫行权。
但是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12元,小明当然不会用15元/股的价格买,那么小明手里的一张认购期权就是废纸。小明肯定选择放弃行权了。
上交所推出的股票期权是欧式期权,只能在规定日期,即期权到期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向期权义务方行权。
所以,投资者在选择行权时一定要注意期权的到期日,因为不同品种的期权到期日时间都是不同的。
二、行权交收
1.行权日期
投资者在面临期权行权时,有几个重要的日期需要弄清楚,包括合约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日、交收日。
1)合约最后交易日(T日)
合约最后交易日是指到期期权合约最后可以进行场内交易的时间。最后交易日设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合约到期日(T日)
合约最后到期日是指合约的存续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权合约必须履行的最后日期。一般情况下,合约到期日就是最后交易日。
3)合约行权日(T日)
合约行权日是指投资者可以进行行权申报的日期。上交所将合约行权日与最后交易日设置为同一天。
4)合约交收日(T+1日)
合约交收日是指中国结算公司将权利方行权后得来的标的证券过户给投资者的日期,合约交收日为行权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只有在合约交收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2),才能卖出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
在初期方案中,上交所为了考虑到股指期货投资者套利套保的需要,将期权行权日设置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T日)。期权是T+1日交割,下周二T+2日才能交易卖出,导致时间跨度过长。由于周末是各类信息发布的集中期,为避免投资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上交所将行权日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这样,投资者可以在星期五卖出行权得来的股票。也就是说投资者最快可以在期权到期月份第四个星期五将行权得来的股票卖掉。
2.行权时间
期权到期行权日暨最后交易日,期权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30。
相比于股票和期权交易时间,上交所为了使在最后时刻买入期权的投资者可以行权,将期权行权指令提交时间延长30分钟。投资者可以最晚在当天的15点30提交行权申报指令。在此期间,投资者如果想撤销之前提交的行权指令可以随时撤单,或重新申报。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重复累次提交行权委托。在行权日下午15点30分后,投资者将无法撤销行权指令。
行权日买入的期权,投资者当日可以行权。
3.行权指派
行权指派就是中国结算公司对所有期权权利方的有效行权申报,对义务方进行行权配对。为了保证公平性,交易所是按比例指派给期权义务方交付标的证券或资金。被指派的投资者必须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或资金,完成行权交收。
4.行权交收
行权交收是指在行权交收日,中国结算公司将被指派义务方的标的证券和资金划付给期权的权利方。
个股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在行权时,双方进行现金与标的证券的交收。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义务方,义务方将对应标的证券交给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将股票交给义务方,义务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权利方。
5.关于自动行权
投资者担心可能在行权日当天未及时行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般来说,证券公司会提供关于自动行权的服务,帮助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实值期权自动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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