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售 | 国鸿氢能今起招股,入场费10782.66港元

11月27日消息,国鸿氢能发布公告,将于2023年11月27日-11月30日招股,公司拟发行7952万股股份,其中公开发售795.2万股,国际发售7156.8万股,每股发行价19.35-21.35港元,每手500股,预期于12月5日上市。

申购阶梯:

每手500股,入场费10782.66港元。

乙组门槛为25万股,申购所需资金约5391328.69港元。

公司概况

国鸿氢能为中国一家专注于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氢燃料电池电堆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领先技术型氢燃料电池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和产品迭代,推动了中国氢燃料电池行业转型和氢能科技发展及商业化。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国鸿氢能为中国氢燃料电池行业市场的领先企业,(i)按氢燃料电池电堆出货量计,自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均排名第一,(ii)按氢燃料电池系统销售价值计,其于2022年排名第一及(iii)按氢燃料电池系统销售量计,公司于2022年排名第二。

通过多年的商业化历程,公司的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已实现多元化场景的研发和应用,主要包括运输应用(如公交车及重卡)及极少数情况为固定式应用(如分布式发电及备用电源发电)。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鸿运氢能源持有约18.24%的已发行股本,而鸿运氢能源由华汇科技(陈先生为其普通合伙人)及陈先生分别持有99.99%及0.01%的股本权益。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未计算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行的任何股份),鸿运氢能源将拥有公司约15.44%的已发行股本,并将继续为公司上市后的单一最大股东。

财务概况

财务状况方面,截至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2年及2023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国鸿氢能实现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27亿元、人民币4.57亿元、人民币7.48亿元、人民币5770万元及人民币1.43亿元。

截至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2年及2023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国鸿氢能分别录得亏损净额人民币2.21亿元、人民币7.03亿元、人民币2.8亿元、人民币1.59亿元及人民币8826万元。

公司计划研发工作将越来越集中在氢燃料电池电堆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核心技术上。截至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2年及2023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分别产生研发开支人民币3590万元、人民币7220万元、人民币9180万元、人民币4360万元及人民币3550万元,分别占公司于同年/期收入的15.8%、15.8%、12.3%、75.6%及24.8%。

行业概况

自2021年起,随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建立,中国氢燃料电池行业迎来了一个快速的增长期。预期该产业对氢燃料电池的需求将不断增长,这将推动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出货量增长。预期中国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出货量将由2023年的1,966.3兆瓦增至2027年的30,342.1兆瓦,复合年增长率约为98.2%。于2030年前,中国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出货量将激增至100,229.8兆瓦,自2028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46.5%。

按出货价值计,预期中国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市场规模将由2023年的人民币3,401.6百万元增至2027年的人民币248.81亿元及2030年的人民币661.52亿元。

在不久的将来,受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及其他新兴应用场景的快速发展所推动,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按销售量计的市场规模预期于2027年将达致25,027.0兆瓦及于2030年将达致83,367.2兆瓦,自2023年至2027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期为99.2%,及自2028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期为46.3%。

按销售价值计,预期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的市场规模将由2023年的人民币6,199.5百万元增至2027年的人民币450.49亿元及2030年的人民币1167.14亿元。

筹资用途

筹资用途方面,国鸿氢能预计所得款项净额约15.09亿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以发行价中位数20.35港元计算)。根据招股书,公司拟将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

(1). 约40.0%拟用于扩大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产能;

(2). 约20.0%拟用于拨付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制氢设备的研发,以扩大产品组合及增加氢能的市场渗透率,从而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

(3). 约10.0%拟用于拨付公司于上游行业公司的投资、潜在收购或建立合作关系,以巩固及加强供应链;

(4). 约10.0%拟用于(i)与下游参与者联合开发公司产品组合的下游运输和固定式应用,包括中型及重型卡车、公交、轨道交通、叉车、物流车、船舶及其他运输市场,以及固定电源应用,如氢电站、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停电后备、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及储能,以增加对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及(ii)与地方政府及来自公司行业上下游参与者的公司成立合营企业,而进一步开发国内应用及促进当地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长;

(5). 约10.0%拟用于团队建设、人才招募及培训、提高对关键人员的薪酬和激励以及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支持公司的增长及扩张,并进一步提升管理及经营效率;

(6). 约10.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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