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股权激励收入也是要纳税的。
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事实上,员工在接受股权授予时,一般不需要缴税,只有在你卖出这些股票时,才需要纳税。
根据我们国家的税收规定,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3%~45%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股权激励的收益,不和我们平时的工资合并计税,但使用的税率阶梯和工资是一样的。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样规定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们的纳税额。这里我举个例子。
假设巴虎一年税前工资是10万块钱。它在这一年又通过兑现股权拿到了10万块钱。
那么,如果合并计税,它将需要按照总数20万对应的20%的税率缴税,也就是13080块钱。但如果分开计算,它将需要按照10万对应的10%的税率缴税,也就是4960块钱。
简单归纳一下,员工需要在真正兑现期权时进行缴税。这部分收益单独计算税额,税率和工资一样,是从3%到45%阶梯式上浮的。如果这一年里,你兑现了两次期权,需要累计在一起计税。
了解了股权激励扣税的相关规定,我们来看看如何计算期权兑现后,实际到手多少钱。
我们都知道,实际到手的钱等于税前股权激励收入,减掉应纳税额。
这里面,税前股权激励收入是和公司当前的股价紧密相关的。它等于员工行权时的实时股价,减掉期权协议里约定的行权价格,乘以你的要卖掉的股票的数量。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里用到的是实时股价。
我们再来举个完整的例子。
巴虎因为业绩表现突出,在2016年1月获得了公司授予的一万股期权。期权协议约定,这一万股期权要在四年后交付为股权,其间每年25%。我们也将这个过程生动的表述为,这一万股期权分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
到2020年1月,巴虎就可以交易这一万股期权了。它决定先卖掉3000股。而期权协议里又约定了,行权价格为1美元。就在巴虎操作卖出的时候,公司的股价为21美元。那巴虎这次的税前股权激励收入就是,21减1乘以3000,六万美元。
简单总结一下,员工的税前股权激励收入,等于员工行权时、公司的股价,减去期权协议里约定的行权价格,乘以此次卖掉的股票数量。
按照公式:实际到手的钱,等于税前收入减去应纳税额。税前期权激励收入我们理解了,该来算应纳税额了。这时,我们可以套用前面讲过的税费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收入,乘以对应的阶梯税率里的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但这里,我要再次提醒注意,计算应纳税收入时,要用当天股票的收盘价,而不是计算税前激励收入时的实时股价。
回到刚才的例子,巴虎要卖掉3000股,执行时的实时股价是21美金,所以他的税前激励收入是21块钱减去1块钱,乘以3000股,也就是6万美金。假设当天人民币对美元是7,那么就是42万块人民币。
但当天收盘价是19美金,所以算这部分收入对应的税率时,应该是19块钱减去1块钱,乘以3000股,再乘以折算成人民币之后,对应的25%的税率,最终巴虎需要缴纳的税额是62580块人民币。
那么,巴虎实际到手的钱是,42万块,减去62580块,也就是35万7千多块钱。恭喜巴虎,可以去买一辆全新的某斯拉了。
简单总结一下,关于股权激励获得的实际收益,我们应该这样计算,先用交易股权时的实时股价,减去期权协议约定的行权价格,乘以卖掉股票的数量,得到税前股权激励收入。然后再用交易当天的收盘价格,减去行权价格,乘以卖掉股票的数量,再乘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对应的税率,得到应纳税额。最后用税前股权激励收入,减掉应纳税额,就是我们实际到手的钱。这个公式,助教巴虎也写在音频下方了。
最后,根据税法规定,如果我们在一年内超过两次获得股权激励收入,需要累计计算税额。
如果再回到巴虎的例子,如果巴虎在2020年里需要再卖掉2000股。那么,这一次,他可能需要面临大约35%的税率,而不是之前那次的25%。
我们在计算股权激励带来的实际收入时,这样4个要点:
- 行权,也就是交易股票的时候才需要缴税;
- 计算缴税数额的时候,这部分收入和工资收入不叠加;
- 股权激励收入对应的税率,和工资一样,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从3%到45%阶梯式上浮;
- 计算税前股权激励收入时,要用卖股票当时的实时价格;而计算股权激励所需缴纳的税额时,要用卖股票当天的收盘价格。
四公式:
- 实际收入=税前股权激励收入-应纳税额
- 税前股权激励收入=(行权当时的实时股价-行权价)*股票数量
- 应纳税收入=(行权当日的收盘价-行权价)*股票数量
- 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