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优鲜(MF)$ 引:“因为贪婪,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公司供应商贿赂,而且还心存侥幸心理,觉得这种事不会被人发现,就这样慢慢越陷越深,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每日优鲜$每日优鲜(MF)$ 商务推广高级主管杨xx、商务推广经理庞x面对即将面临的牢狱生活悔恨不已。
开篇,先给大家看一篇2020年每日优鲜的内部通报:
2020年初,每日优鲜风控监察部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营销推广费用存在问题,公司总部营销中台推广高级主管杨xx、商务推广经理庞x两人存在收受供应商贿赂的重大嫌疑。风控监察部成立专案小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经分析研判后,初步掌握了杨xx、庞x涉嫌收受每日优鲜多家供应商贿赂的违法违规问题,报送公安机关分别刑事立案侦查。
经查,杨xx利用职务便利,引入多家供应商与每日优鲜展开商业合作,并利用职权虚构审核数据,为感谢杨xx,这些供应商向杨xx行贿总计人民币60余万元。
庞x利用职务便利,同样引入多家供应商与每日优鲜展开商业合作,并利用职权对引入的某家供应商开展业务予以关照,为感谢庞x,该供应商向庞x行贿总计人民币20余万元。
在这封内部邮件中,每日优鲜廉政部门还特别强调:
发布贪腐案例、廉政警示教育等信息,就是在警醒公司员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但有部分公司员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某些司龄多年的老员工有着“灯下黑”、“公司老人,入职时间长,方方面面都能打点到”等不良思想,认为查不到他们头上,认为不会出事儿。所以大张旗鼓地去动用本该用在为公司正常开展经营的职责去以权谋私,为己谋利,这种情况令人惋惜和心痛。
时隔一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每日优鲜公司员工涉刑案件,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推广部经理庞x侵占公司财产169412元。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庞x自2016年10月起担任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推广部经理,其在职期间,负责与推广供应商北京云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商务经理王某对接业务,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王某在上述地点通过转账给予的好外费共计人民币169 412.09元。被告人庞x于2020年6月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退缴赃款人民币169 412.09元,现已冻结在案。
每日优鲜内部通报为一位高级主管与一位商务推广经理。而今天北京法院只公开了一位商务推广经理的判决书,也瞬间勾起笔者八卦的兴趣。
根据这位高级主管杨xx,笔者又检索到一份今年2月的公开审判书,判决书以北京某商务公司(北京)有限公司为名,没有具体提及为某公司。但从裁判文书中,笔者提取到的几个关键词中,杨xx、受贿数额,加上两个案例高度吻合,应该不难判断就是每日优鲜内部通报的那位高级主管。
被告人杨xx,女,大学文化,案发前系高级主管。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0年6月2日被羁押,同年7月8日被逮捕。
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杨xx伙同吴x、王x、苗xx三人,利用杨xx系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务推广高级主管的职务便利,以修改后台数据标签的方式,骗取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广费用共计人民币676 620元。
最终,每日优鲜通报中的这几人分别:
一、杨x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被告人庞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被告人吴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四、被告人苗x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五、被告人王x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六、扣押在案的人民币二十八万三千一百二十二元发还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七、冻结庞x招商银行账户内钱款人民币十六万九千四百一十二元零九分,予以没收。
八卦多一点:
在每日优鲜另一则服务合同纠纷中,笔者还发现这么一段。
2019年10月23日,涉合同负责人庞x向答辩人CEO徐正发放邮件反馈称“已和被答辩人达成最终和解方案,在应结算款项中扣款37万元,扣款在9月份短信费用中予以扣除”,CEO反馈称孙原系广告营销业务的负责人,应找孙原审批。庞x向孙原陈述了整个争议的来龙去脉,并反馈谈判结果是在2019年9月份应结算款扣款37万元,2019年4月至同年8月服务费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付款,同时就各个月份应付款项做了罗列。2019年10月24日孙原回复邮件同意该方案。
从这段话中我们得知孙原系每日优鲜广告营销业务的负责人。
那么笔者的问题也就来了,自己下属出了这么多内腐份子,作为一位总负责人,就没有一点责任?
当然,提起这位孙原,又由不得笔者想起前段时间每日优鲜高管口中的“DAY ONE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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