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集体诉讼小股东拿到一股2.19美元左右赔偿,占总赔偿款3亿美元的2%左右
上个月,人人网 $人人网(RENN)$ 小股东维权参与集体诉讼的小股东拿到赔偿款,大约一股2.19美元,虽然不多,但比起过去中概低价私有化诉讼案和低价大股东几乎一边倒全败的战绩,能胜诉到进一步还有点赔款已经算很大战果了(其实胜诉没赔偿我都已经很开心了,现在多少还能有点)。
赔偿款来自人人网案诉讼方Oasis基金(这是实际起诉人人网侵权的基金,我们找的这个基金做的联合诉讼)拿到3亿美元赔偿款),其中分给了我们一小部分,大约是2%,以构成分配问题分歧上的第二次诉讼的庭外和解(这里边会比较绕,下文会说明情况),剩余绝大部分是赔偿给现有人人网股东(等于视其为把资产打回上市公司,但因为无法打回,就进行赔款)。
这个从2018年中期开始的诉讼到2022年底终于迎来结局,我自己对结果还是非常满意的,对比18年中期和人人网开战时,现在战果是超出预期很多了。我现在写一个总结这个诉讼案的过程和一些经验。我这里边说一些我们在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和我个人一些感谢和理解,给对这个案件感兴趣,和可能也要打这样诉讼一些小股东做一个参考。
(二)诉讼战胜陈一舟和人人网,他们被迫庭外和解拿出3亿美元赔偿人人网股东
我坚持把诉讼战打到底,是因为有一些人是看了我写的文章去买人人网股票的。我认为我最少应该战斗到底,希望给小股东群体找到可以战胜陈一舟战略和战术,我觉得最后也做到了,一个是打赢了,另外最后小股东群体里就剩我和另外一个人弄这个诉讼了,这样还坚持打了一阵。最后也做到了,找到可以联合小股东一起诉讼的基金,陈一舟和人人网被迫庭外和解,人人网付出3亿美元的赔偿款给这些投资者。
(三)参与集体诉讼小股东拿到一股2.19美元赔偿,大约占赔偿款3亿美元
这里边有一个问题是赔偿范围,是赔偿给目前持有人人网股票的股东(这里边一个主要逻辑是把陈一舟自己侵占的资产还给上市公司)?还是赔偿给之前人人网股东?这里边一个主要逻辑是在陈一舟发出私有化公告时,很多股东受到损失,由于诉讼期太长,所以他们有些卖出这些股票了。
在赔偿范围上有一些分歧,胜诉方内部开始第二次诉讼,起诉人人网的Oasis基金拿出大约2%的赔偿款赔偿给参与集体诉讼的小股东们群体,达成庭外和解结束第二次诉讼,而其他一些诉讼方比如一些基金也拿到一些赔偿,属于我们的赔偿金额就是这部分。
(四)为什么最后找oasis合作作为联合诉讼?
一个最主要原因是,国内很少有基金和投资公司愿意打这个,真的是找了不少。在陈一舟发出公告,当天我就找了复星,找的还是郭广昌师弟,现在复星高管。他们开会讨论半天,最后觉得这投资不值(这里边有一个原因陈一舟私有化的价格,如果按照18年中期人人网发低价私有化公告时,持有投资公司组合以上一轮估值计算(这是这些案例里比较标准计算估值方法),大约是那个估值的40%左右)。如果扣除税和律师费,复星认为自己赚的有限,而且他们认为还巨麻烦,所以就算了。
这里复星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人人网有些投资组合,可能按上一轮估值是被低估不少的,这里不说雪球,就说人人网最大持仓是Sofi,Sofi $SoFi Technologies Inc.(SOFI)$ 当时估值是35亿美元,而2年后Sofi上市时是IPO市值是100亿美元左右,最高到过200亿美元。
这里不光和复星谈过,和很多国内投资公司基金都交流过,但是没有公司有兴趣真打,而且这里边不但有不打的,还有过来捣乱的。国内有一个上海挺有名的投资公司的投资经理过来谈时,要走我们所有资料,基本不干活,大家辛苦争取来采访都是他抢着自己上,想出名,他把你们维权的事情当成他蹭热点,搞流量的事情。你去跟他说这样做有问题,他就直接用脏话辱骂你。
我当时都截屏了,他怕我发到诉讼主群,而我当时也确实没办法发(主群里有陈一舟的间谍在专门探听小股东维权动向),我不想让陈一舟的间谍知道小股东维权群里还有这样问题,这货先把我拉黑,然后在所有人人网维权群里还装着和我关系很好。你说,就这些投资公司骚操作,你怎么组织有效力量去诉讼?
最后是日本彭博社做了报道,然后Oasis基金找到日本彭博社,日本彭博社又联系了我。最后大家讨论交流之后决定和Oasis做联合诉讼。这里感谢这位帮着联系日本彭博社在日立集团做日语汉字的话写主任研究员邵阳同学(其实人家是博士,给我发的拜年信息是用chatgpt发的)。实际上寻找其他基金可以合作联合诉讼一直持续几个月,到18年的9月收尾,那时就剩我和另外一个人在弄这个,大家慢慢没兴趣都没人弄了。最后也没找到其他很合适的基金可以做联合诉讼,实际Oasis就是唯一的选择。
(五)为什么一定要找一个基金做联合诉讼?因为诉讼费极高,小股东没有钱,根本打不起
开始我找负责当当诉讼案的负责人交流过,他们的诉讼案成本大约在200-300万美元,而且这个人是全职在打当当网诉讼,这样因为他全职他们还省了不少钱。实际人人网最终诉讼成本是远超过这个数字的。Oasis找的律师,光调研人人网仓位底细就几百页资料,这都需要高额费用支撑。
当时我们手里人人网诉讼费一共是20万美元+1万多元人民币。其中20万美元是我认识的一个老板出的,陈一舟公告大约过来几天,我就去找这位老板,这位老板知道我们没有钱打这个诉讼以后,说可以出不超过20万美元来帮助小股东打这个诉讼,他觉得这个诉讼案对中国投资行业很有意义,他让他家里人先给我打3万美元。但这笔钱我思考半天最后决定不要,一个是我觉得这不公平,因为这老板也没那么多人人网股票,第二我还不起这人情。如果觉得这件事很对这个社会法律很有意义,我希望这位老板直接跟大家说,不要我来说,我还不起这人情。
剩下1万多元人民币是小股东自己捐的。(其中大部分还是来自于少数几个人,最后花了大约很小一部分,剩下都返还了)。像诉讼第二阶段和Oasis打诉讼战,几千元翻译费是一位股东出的)所以考虑到山穷水尽的经济状态,从一开始,战略目标就是找人可以做联合诉讼带小股东打,包括各种找媒体,目标就是让媒体给介绍有这个兴趣的基金或投资公司,这是考虑现实情况后的现实选择。我觉得这是整个诉讼战里最有战略价值的一步棋了。
(六)很多小股东认为开始诉讼胜算非常之低
这个诉讼从一开始就不被看好,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如果你回顾类似这些中概私有化诉讼,小股东一方几乎全是完败。我当时找到鲜有成功案例也就当当,而当当也是拖到下一次交易,有了新估值才打赢诉讼。所以这个诉讼不被看好也很正常,当时这个诉讼被认为成功率非常低,低到做集体诉讼时很多人觉得很麻烦,连填写资料参与都不参与了。
(七)胜利曙光在哪里?
我认为这个诉讼胜利曙光就是Sofi业务爆发且上市或者有新一轮融资。很多小股东买人人网股票,是因为想间接买雪球股票,这也导致很多小股东其实对Sofi不是很熟悉。但以Sofi的规模和发展,这个最可能是逆转估值,证明陈一舟是非常低的价格私有化的证据。而最新一轮估值就构成了一个法律成立的很明显的低估的证据。
我对Oasis最大担心是他们为了利益或者时间太久撑不住和陈一舟私下和解了(这个问题我持续担心了大约1-2年左右)。比如陈一舟的人人网拿出2000万美元,让他撤诉,这样远远小于他们赔款金额,Oasis没有一打到底,这是我最担心的。
这也是为什么一直在找其他可以和小股东联合诉讼的基金或投资公司,但苦于最后实在没有选择了。但事实上,我后来发现Oasis和人人网打诉讼是一打到底进行诉讼。开始Oasis告诉我他们会找最少两个律师专职来打这个诉讼,而且认真研究过法律条款最终决定在纽约法院诉讼,而不是开曼。而最后他们参与进来律师远超过这个数字了,完成的非常好,一打到底(当然律师也拿到非常不错和满意的回报,高达1亿美元左右)。当他们和人人网开始进行决战式诉讼,确定他们不再撤退时,我基本工作也就完成了。
在胜诉以后,和Oasis进行的对于赔偿金额分配问题的诉讼,我参与就很少了。告倒陈一舟,我的任务就完成了。之后和Oasis对诉讼赔偿分歧诉讼是另外两位朋友主导他们完成的。至于在胜利队伍内部分配问题,我不想参与了,我早就不想花时间做这个人人网诉讼,告倒陈一舟才是我的主要目的(能胜诉,没赔偿,我都非常开心了)。
但这里有两位股东,他们非常有兴趣愿意来主导这个工作(其中一位,法院公布小股东群体胜利时,他给我打电话,想让我继续打,我跟他说,我实在不想打了,结果随他去吧,他最后说他想打这个,也幸亏有他,要不小股东是拿不到赔偿金的,但这位朋友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我对他充满非常大的敬意),我基本就是躺平了,我的搭档帮着帮了一些忙,比如去国内法院了解咨询诉讼情况这些。很感谢他们坚持不懈战斗和努力,其中一位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股东,另一位是之前是律师,现在专职做投资的Stanley(他在采取法律战术方面起了非常大作用,我强烈推荐这样案例要找相关地区有过专业背景的律师加入,胜率会增加很多)。没有他们,小股东是拿不到这些赔款的。
这有时让我想起三体剧情,建立黑暗森林威慑体系是一拨人,解决震慑体系后三体和地球人如何共处是另外一拨人。我那时实在不想在这件事花太多时间了,第一阶段我花时间真的足够多了,就跟足球比赛一样,我实在没体能打加时赛了。我觉得第二波诉讼应该由别人来完成,如果打完我一分钱诉讼没拿到,能胜诉,我也能接受这个结果,最开始目标就是胜诉,已经达到最开始战略目标,我们持股量应该还是挺大的。所幸我们命运好于程心,是由硬骨头继续打赢第二战。
这里我并不确定是否和Oasis有更高质量的沟通,在一些法律细节问题上小股东群体会有更好结果(比如避免和Oasis进入第二阶段赔偿分配诉讼战)。但从当时来看,在后期人手严重不足,和团队里成员对这些案件理解和认知情况也严重不足情况下,完成胜诉是当时务实的第一目标。能打赢就不错了,第一次做实在没有能力把很多细节都做得尽善尽美。所以这些过程和攻略,希望可以给后来要打这种诉讼的小股东。
(1)提供和低价私有化的股东对抗时一些有效的战略和战术;
(2) 避免一些坑和问题,特别是起关键作用的法律问题;
(3)如何解决小股东群体在这种维权和诉讼战略中,自身弱点的问题(比如如何避免大家都没有经费和时间的问题)
走过弯路太多了。人类尝试了几百种对抗三体办法失败后,最终才发现黑暗森林震慑体系是解决三体问题目前最有效的方法,而不是一上来就发现黑暗森林震慑体系。我们也是走了一堆弯路才发现找有实力和有意愿的基金联合诉讼是最佳战略。
小股东作为诉讼群体走过弯路实在太多了,而且由于经费缺乏。后期人力严重不足,基本就是几个人在那狂干,财力为0情况下,大家都是免费白干。
我为什么对上海那位不干活非常想借这个机会出名的投资经理很反感。因为我们那时得维权和诉讼工作,需要很多人去做具体实际的工作,而我们能给大家,也就是一些出名的机会,留给那些对这个诉讼功劳比较大的人比较合理,像很多采访我最后是尽量分配均匀一些。像我们找北京的法院,交流过是否这些诉讼是否可以在北京做,如何做,如何报案,最后是我们公司我的搭档去的,因为这些事就没人愿意做了,你不去做,这事就躺会,到陈一舟和人人网胜诉也没人做。大家就算对这个事再有热情,心里也会思考为什么我干这么多,但很多人基本什么也不干,专捡对自己有利的机会。吃牛排大餐,您把牛排都吃了,然后把旁边西蓝花留给别人,说这对你很健康。
我们实际去美国证监会直接去登门拜访举报过,去北京北大清华这样院校问过,是否可以让老师和学生团队来代打这个诉讼,作为一个教学案例(当时想了各种办法去增加可以做联合诉讼的主体),找过评估机构去交流,评估人人网资产实际价值可能性,包括给美国证监会写诉讼信,举报材料,找尽可能多的媒体去报道人人网低价私有化事件增加影响力等等等等(当时在明确目标是找其他基金一起联合做诉讼后,见到媒体都会说希望他们看到有可以和小股东做联合诉讼的基金,来找我们),这些都需要人来做。
但这个人自己来这边就是希望来出名的,不干活,专找出名的机会上。诉讼团队都是靠免费来运营,因为实在没有钱,很多人慢慢一看这样,觉得不公平,就更不愿意干了。这也绝大多数中概小股东诉讼案失败重要原因,这个事情成为一部分维权者出名机会,大家骂一顿大股东,然后就散了完事了,这个事成为他的蹭热点的事。大股东一边听着你们骂,一边用股东的钱去旅游去住豪宅买豪车,看你们瞎忙活完哈哈一乐完事。(这也是在诉讼交给Oasis诉讼后,我关于人人网接受采访次数是,这是第一次我写一下这个事的经过和总结一些经验教训)
Oasis这个联合诉讼的机会,并不是我们就找了一个办法,恰好就是把正确方法试出来的。是尝试了几十种办法,都在不断跑,最后跑通就是这个。
也许这个打法,在跑通之后,很多人会觉得其实这么做就可以,包括和律师签分成协议合同。但我们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真的非常艰难和无助,条件艰苦下持续战斗没放弃。我认为在中概的小股东维权诉讼案诉讼过程中,我们做的努力不应该被忽视。
(八)Oasis当时也在找小股东参与诉讼
Oasis当时也在找小股东,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增加他们胜率。Oasis确实在当时没有持有人人网股票,他都是后来买的。Oasis应该一开始就准备是采取我说的第一种情况,就是把资产打回上市公司。在法律细节上,由于小股东群体缺乏法律经验(后期严重人手不足,我那时一天就睡4-5个小时,幸亏那时年轻,要不我也打不了这诉讼)。实际法律过程中发生的诉讼类型是有别于联合诉讼,这也造成了后期在做诉讼时小股东和Oasis就3亿美元赔偿金分配再产生问题和新的诉讼,结果又打一次。
(九)为什么陈一舟会让人人网在Sofi上市后就很快同意庭外和解,认输
当时Sofi上市后,美国法院很快就冻结了人人网持有Sofi的股票,禁止出售和转让。人人网有比较大型的交易,美国法院可能都会冻结。当时人人网低价私有化的诉讼局势对他们越来越不利,而且当时是牛市,人人网如果快点同意解除冻结,他们可以趁着牛市出售Sofi股票,我理解这是一个可能性最大的原因。其实开始判断是正确的,人人网诉讼案转折点就在Sofi业务爆发且上市,但你需要等到这个时候。
以后在遇到中概低价私有化这种情况,小股东怎么办?但这里边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注意现在办法就比较清晰先相对简单多了,直接去找可以代小股东打诉讼的律所,打集体诉讼。在后期负责和Oasis打分配问题诉讼两位负责人写了一篇这个关于这个介绍和攻略,有兴趣可以看看。但这里我要说一个点是比较关键的,这个战术是适用一些类型的投资。
上边这种诉讼成立有一个前提,就是低价私有化的资产确实很有投资价值,要不律师分到收入很低后,打的意愿可能会非常低。
但这里边会有一个问题,人人网这个诉讼很多律师愿意接受,很重要原因是侵占资产价值即便在当时估值都不低,之后估值可能会更高。所以律师通过打这个诉讼有利可图,可以拿到非常高额的回报,像人人网这个诉讼3亿美元赔偿金,律师大约可以拿1/3,在1亿美元左右律师费。但很多低价私有化公司,或者维权的中概小股东目标公司已经被创始人折腾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价值了,这时律师能拿到的金额就更加少,你的问题就非常尴尬了,所以实际上这种战术只适用于一定情况。
(十)为什么绝大多数中概私有化诉讼维权以失败告终
(1)在法律诉讼上绝对弱势
但这里边会有一个问题,诉讼是一个法律过程,而在解决法律途径上,小股东可以说是绝对劣势。这里既包括对这个事的理解和操作熟悉程度(哪怕团队里有很出色律师,因为这些诉讼太细分了,而且工作量非常大,法律到具体类型是专业化的,比如专门打IP侵权的律师,专门解决体育明星版权纠纷律师)。上市公司有一个重大优势,就是他可以用上市公司的钱和你打诉讼,就是他用小股东钱和小股东打,听起来很搞笑,但这就是真的。而且他们对这些法律问题熟悉程度本身就强于小股东很多。
(2)团队专业性和时间上绝对劣势,而且人家是拿高薪全职打,你是免费义务劳动不去约会,不去陪家人,不去看书学习,那么打诉讼
除了标题外,还有经常出现情况,开始维权时人很多,但随着时间推移,低胜率和长周期越来越成为现实问题,比如很多人觉得太打扰他生活了,或者很多人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同时诉讼有人,有人就旁边看着坐坐享其成,我却需要非常努力去工作,很快就没有人做了,你会发现队伍里人越来越少,而且这个速度是非常快的。最后就是几个对这事最有兴趣的人死撑着,这个在人人网这个维权和诉讼案中,无论是和人人网的诉讼战,还是和oasis分配问题诉讼战,都是如此。(你看捐赠也是,极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个人,捐赠了维权需要的95%以上的资金)
小股东想提高胜率,最重要的关键点,要么你自己成为专业全职团队,要你找到全职专业团队的队友。或者你就找那种财务自由的股东或个人,有的是时间,最好过去做过律师的人,他来打这个诉讼。
(3)老师和学生战斗力应该被重视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学生和老师战斗力应该被重视,这里边我想对参与诉讼的很多学生和老师表示感谢。在小股东诉讼团队几乎0薪酬情况下,很多学校的金融和法律等这些相关学科的老师和学生群体在维权过程中非常给力。这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相对来说,老师和学生,对这些新兴案件很感感兴趣,他们时间也更自由和充裕。
这里有位老师和一位朋友,我觉得需要重点感谢一下,一位是武汉大学教财会的廖珂老师,还有一位是James Bian, 剑桥毕业的投资分析师雪球ID@the_buy_side ,给美国证监会的举报信和举报材料很多是都是他们写的,他们还做了非常多的工作,也是基本干到最后仅剩的几个人。(参与维权和诉讼的学生,如果希望我来写推荐信,证明他们参加过这场公益的活动,比如对他们申请学院和工作室有帮助,我都非常乐意帮忙,尽可能把推荐信写好的)。
但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小股东诉讼群体持续战斗能力是成问题的,要快点找到可以做联合诉讼的群体。我上边介绍过资金情况,真可以说是捉襟见肘。基本大头都是来自于少数几个股东个人捐赠。但最后没有做使用这些资金决定,也有一个原因是,你使用了别人捐赠款,你就需要对别人这些钱使用结果负责。就像我上边介绍的情况一样,一个捐赠人持股少对人家来说不公平,另外有些捐赠比如100元200元股东,他希望要对使用这些钱有一个说明。本身案件诉讼成功率不高,另外在诉讼后期人工已经严重不足下,如果还要分出时间整理这些,效率更加降低,所以捐赠费用就花了一点后都退还了。这也是为什么确定要找其他基金做联合诉讼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4)雪球的社区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很多人买人人股票是希望间接持有雪球股票,而在小股东聚集过程中,雪球社区功能起了很重要作用。
最后,我希望这个诉讼可以成为中概小股东在做这样维权,对抗这些低价私有化的大股东时,成为对抗他们黑暗森林震慑体系 就这个诉讼来说,再让我打一次,我说什么也不打了。
我现在觉得这样投资就是浪费时间,虽然回报还说的过去。但我更希望去买入我非常喜欢的好公司,然后可以躺平。而不是天天把时间花在陈一舟身上,哪怕你是对的,公理在你这边,你和陈一舟对垒,你也是把时间花他身上了。
雪球有一个纪录片导演拍我做投资时,正好拍了这个对人人网诉讼的过程,有时看看那是片段还是非常感慨的。但我觉得这个诉讼打也就打了,还是有一定意义的。意义就是当中概小股东再要维权,要打这个诉讼时,我希望这个案例,可以成为在绝对劣势下打硬非常强劲对手的黑暗森林震慑体系。让这些恃强凌弱,欺负小股东弱小的心术不正大股东,有一个能和他们对抗的武器。
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还是值得。为了这个诉讼,2018年世界杯,我就看决赛和其他2-3场比赛,我这么喜欢足球,再让我来一次,我觉得这个投资就是浪费时间。也就能给后来要维权的提供知识和经验,和给他们力量这一点,让我觉得打这个诉讼是值得的。
精彩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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