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出台了。这次烟草局一共使出了三个大招:1申请修改了上位法将电子烟包含在烟草管理内取得执法权;2推出电子烟产品国标标准;3正式出台电子烟管理办法。
以下是我个人比较关注的条例:
1.电子烟品牌设立和生产门槛提高了很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点在于国务院而非省级。如果到期没得到审核批准,皆为非法生产。审批标准目前还未有细则。
2.全国统一的交易管理平台。目前并不知道该平台应该如何运营,因为以前全国的烟草市场也没有统一的交易管理平台。但是很明显就是限量了。可能总消费量限制,也可能分批次限量。
3.品牌方不能面向终端客户,必须经过批发商。毛利被砍半。目前烟草批发行业并未开放,取得资质的应该是县级以上烟草公司。
4.上线交易平台前必须核定税收,但核税标准并未公布,有可能需要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核税标准。
5.进口被限,出口无忧。
综上所诉,思摩尔应该无忧(主要靠出口和代工),RLX受影响比较大。
精彩评论
烟草批发可能会放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烟草制品批发企业须取得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企业设立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