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ial Growers Inc.(SNDL)$$奥罗拉大麻公司(ACB)$ $Aphria Inc.(APHA)$ $Canopy Growth Corporation(CGC)$
为了避免大家混淆, 我先跟你们解释下,上周众议院通过的大麻相关法案是HR.3884,是关于大麻去罪化的。根据最新消息,今日凌晨3点美国通过了法案HR3797,是关于支持科学家更好的研究医用大麻的。
半个世纪以来,研究人员只能研究在密西西比大学获得**批准的单一设施中种植的大麻,但他们抱怨这种产品很难获得且质量低下。加上之前的流程繁杂,极大的限制了科研人员对于大麻的医学研究。
总体而言,该立法还将为对研究大麻感兴趣的研究人员建立简化的注册流程,部分方式是减少批准等待时间,最小化昂贵的安全要求并消除附加的协议审查层。
众议员黛比·丁格尔(D-MI)之前曾说过,她已故的丈夫,前众议员约翰·丁格尔(D-MI)如果能够进行更多的研究,他将考虑在生命的尽头使用医用大麻。关于其影响,谴责了科学家目前面临的障碍。
她说:“法规繁文极大地限制了我们对大麻对健康的影响的理解,并阻止了合格的研究人员从事进一步的研究。”
众议员摩根·格里菲斯(R-VA)说:“您可以支持医用大麻,也可以反对医用大麻,但如果没有这项研究,您将无法以任何方式提出适当的论据。”
众议员Buddy Carter(R-GA)指出,大麻已经被人类使用了数千年,但由于研究障碍,大麻的医学作用仍未得到正确理解。
他说:“尽管我们对休闲大麻的非刑事化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我认为我们都可以同意我们应该促进对这种植物的药用价值进行更好的研究”
关于这则法案,我赞成众议员摩根·格里菲斯的观点。不管是支持或者反对大麻的医学价值,那都是需要先建立在科学研究结果之上,只有清晰的了解它的价值和特性之后,支持或反对才有意义。
从这个消息可以看出:1.美国对于医用大麻的研究更加重视,这算是好事。 2.大麻的医用价值和药理毒理还缺乏足够的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这也可以算是坏事。
但是在之前搜集的信息中, 我发现了不少患者和名流对于大麻药用价值的正面评价。“拥抱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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