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农商银行被罚款450万元,两名高管被分别警告并罚款30万

文|王彦强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未合理分担小微企业抵押物财产险保费;同业借款业务投后内控管理存在缺陷等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45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同时,对时任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倪鸿斌,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时任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吴鸣给予警告并罚单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萧山农商银行),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目前,除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外,共设有136家分支机构,包括42家支行和93家分理处。

据年报显示,2023年,萧山农商银行实现营业净收入68.55亿元,同比增加6.65 亿元,增幅10.74%。利润总额28.38亿元,同比增加1.83 亿元,增幅6.87%;净利润27.62亿元,同比增加3.66亿元,增幅15.27%。每股净资产为8.48元,比期初增加0.99元。

截至2023年末,萧山农商银行总资产为3488.35亿元,其中各项贷款1941.59亿元,比期初增加 274.41 亿元,增幅16.46%;总负债3257.26亿元,其中各项存款2655.91亿元,增加459.95亿元,增幅20.95%。

从资产质量来看,截至2023年末,该行五级不良贷款余额为17.07亿元,比期初增加2.99亿元; 五级不良贷款率为0.88%,比期初上升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621.77%,比期初下降61.84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充足。

值得一提的是,萧山农商银行2023年的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每10股派送1股,其中个人股东按分红金额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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