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不良资产,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被罚165万

7月2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不良资产等“五宗罪”,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被罚165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被被警告。

具体来看,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因未按照授信审批程序办理固定资产贷款、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被用于批量转贷、未严格执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决议、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不良资产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时任广西柳江农合行营业部经理韦祖京、时任广西柳江农合行建都支行行长邬杰、时任广西柳江农合行柳东支行行长龙俊承均被警告。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由2023年11月份的2.35亿元增至2.4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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