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虹软件:上不了市就失联摆烂,上海证监局催罚款也找不到人 !募资 1.63 亿后走人了!控制人胡力和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白虹软件:上不了市就失联摆烂,上海证监局催罚款也找不到人 !募资 1.63 亿后走人了!控制人胡力和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7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意思是,上海白虹软件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上海证监局给予警告,公司和控制人分别并处50万元罚款。但找不到人,公司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款。

1 、白虹软件是原股转系统的挂牌公司,本来上海证监局的处罚就是因为不出年报,然后被罚款,然后白虹软件干脆就在股转停止转让走人。

2 、白虹软件是老牌的软件公司,白虹软件于2012年12月25日挂牌新三板。挂牌后,公司一直为协议转让,共进行过4次融资,合计募集资金1.63亿元,早在 2017 年,白虹软件就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阶段,但 2019 年结束了和海通证券的辅导合作,停止了 IPO 的历程。

3 、2022年4月19日、4月29日,白虹软件先后两次发布公告称,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白虹软件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且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未履行年度报告披露义务。

4 、然后,白虹软件开始摆烂。胡力和是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白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其不认可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审计意见,拒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也未召开董事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了不予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决定。胡某和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胡力和和白虹软件分别被上海证监局处罚 50 万人民币。

5 、白虹软件摆烂不仅是针对上海证监局。法院公开信息显示,法院也找不到胡力和。浦东法院找不到白虹软件也只能用公告的形式披露法院文件。而武汉地方法院披露的文件显示,白虹软件武汉公司因不支付员工的薪水纠纷而被列如失信名单。胡力和已经被限制高消费。

6 、逻辑上,白虹软件摆烂的根源在于 IPO 不流畅,假如白虹软件在上一个上市高峰成功在A 股和某些软件企业一样融资几个亿,就可以玩上很多年了,怪就怪韭菜不好。

7 、IPO 失败,影响的不仅是企业老板,还有就是对赌的投资人,最近,创业黑马董事长牛文文陆续发布了几条短视频,在创投圈引发热烈反响。他呼吁:由于上市之路遇阻,最近中国的数百家最优秀的科技创新公司,正陷入“对赌回购”的劫难。后面估计更多的上不了市的企业和所谓投资人摆烂。

//

上海证监局找不到人,只能发送达公告

//

白虹软件控制人是胡力和

//

白虹软件早就从挂转走人

//

法院也找不到人

//

胡力和已经被限制高消费

//

上海证监局处罚书

当事人:胡某和,男,198X年X月出生,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虹软件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住址:福建省厦门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本局对白虹软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白虹软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4月19日、4月29日,白虹软件先后两次发布公告称,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6月30日,白虹软件发布公告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白虹软件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且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未履行年度报告披露义务。

上述事实,有白虹软件相关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本局认为,白虹软件上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述情形。

胡某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白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其不认可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审计意见,拒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也未召开董事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了不予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决定。胡某和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第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胡某和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局备案(传真:021-50121039)。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3年11月2日

//

2017 年开始筹备 IPO

//

牛问问之问似乎没有人回音

作者:阿武软

➕小秘书入群讨论(lingtongshe)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举报

评论

  • 推荐
  • 最新
empty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