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股东李春安被行政处罚50万

雷递网 乐天 5月8日

隆基绿能还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因非公司事项于2022年8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202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李春安通知,获悉李春安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号)。

辽宁证监局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李春安泄露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金科技”)定向增发的内幕信息,以及赵某平内幕交易“石金科技”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李春安、赵某平(简称“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应当事人李春安、赵某平的要求,辽宁证监局于2024年3月11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李春安处以500,000元罚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安持有隆基绿能股份 160,143,8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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