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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8:02

豆神教育单日主力净流入2272.37万元,公司被调查股民或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4年12月31日,豆神教育成交额10.29亿元,主力净流入2272.37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8月27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豆神教育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
豆神教育单日主力净流入2272.37万元,公司被调查股民或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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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7:13

朗源股份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30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朗源股份与四川金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金控企服”)于近日签订《综合金融服务协议》,拟在产业培育、资本市场业务、客户资源及信息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 朗源股份称,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且双方的合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显示,本次签署的《综合金融服务协议》为协议各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9月13日,朗源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401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9月13日收盘时持有朗源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朗源股份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是一家以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朗源股份(300175)$
朗源股份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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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6:36

福能东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30日,福能东方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福能东方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江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622人,所持股份1.7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所持股份1.65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617人,所持股份544.7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成立于1997年,佛山市
福能东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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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6:21

豆神教育被立案后股价累跌逾26%,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31日,豆神教育股价报收于6.21元,换手率9.78%,交易总金额10.29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雷达财经根据东财Choice金融数据统计发现,自公司被调查以来,豆神教育股价累计跌幅26.68%,交易总金额72.38亿元,振幅20.66%。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10日,豆神教育发布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窦昕收购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之2024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前,窦昕持有上市公司6172.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11%,张国庆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窦昕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庆共持有上市公司4.28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71%,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深交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对豆神教育的股东权益。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豆神教育被立案后股价累跌逾26%,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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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4:02

福能东方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30日,福能东方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能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南网云电参与云电投控增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参股公司广东省南网云电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4SH1000027),拟以不低于69.58亿元(含本数),不高于70亿元(含本数)的价格增资并获得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实缴资本4038.16万人民币,并已于2023年完成了定向增发,交易金额5亿人民币。$
福能东方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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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3:46

福能东方参股公司拟对外投资,被立案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30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参股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南网云电参与云电投控增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广东省南网云电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网云电”)参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挂牌的“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4SH1000027,以下简称“云电投控增资项目”),拟以不低于69.58亿元(含本数),不高于70亿元(含本数)的价格增资并获得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电投控”或“标的公司”)51%股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持有南网云电5.7143%的股权,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南网云电增资云电投控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福能东方称公司参股公司南网云电主要投向新兴能源产业、电力能源产业及其设备制造相关业务领域,本次增资云电投控事项符合南网云电投资定位。如本次南网云电增资云电投控事项完成,将有利于公司通过南网云电进一步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云电投控增资项目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完成摘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
福能东方参股公司拟对外投资,被立案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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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3:29

维康药业被立案股价一度创月内新低,受损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30日,维康药业股价报收于15.7元,跌额1.83元,换手率4.89%,交易总金额1.1亿元。其中盘中公司股价一度触及15.35元/股,创12月以来的新低。 消息面上,12月29日,维康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维康药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维康药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27日,维康药业发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维康药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维康药业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
维康药业被立案股价一度创月内新低,受损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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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8:21

金圆股份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查仍在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7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告显示,金圆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3.37万股。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是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本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9亿股减少至7.78亿股。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
金圆股份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查仍在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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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8:06

维康药业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9日,维康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维康药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立案。 维康药业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维康药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维康药业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生产等。 $维康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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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4:28

ST高鸿正在遴选重组投资人,公司还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2月27日,ST高鸿发布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ST高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公司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代理申请人向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并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于2024年08月14日完成庭外重组备案。 2024年0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 2024年0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招募及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债权申报与审核、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显示,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公司庭外重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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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4:12

金圆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议案,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7日,金圆股份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圆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永平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圆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112次;知识产权方
金圆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议案,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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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3:06

普利制药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公司拟被罚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7日,普利制药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2日,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经查明,普利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4年4月29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0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一、对普利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
普利制药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公司拟被罚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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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9:37

大疆再度出手在深圳拿地,创始人汪滔财富一年缩水150亿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莫恩盟 编|深海 财力雄厚的无人机巨头大疆,打算再次在深圳拿地。 日前,深圳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一份《智能航空系统产业生态全球总部项目遴选方案》。文件显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取得一块位于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的 DU01-02 地块,用地面积 15658平方米,初步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88000平方米。 事实上,这已不是大疆第一次在深圳拿地。早在2016年,大疆便以7.1亿元的价格在深圳南山区留仙洞购得一块土地,并在此建造了其标志性的总部大楼——“天空之城”。而到了2019年,大疆控股的深圳市大疆灵眸科技有限公司,再次以2.7亿元竞得光明区的一宗工业用地。 回顾大疆的发展历程,从深圳一处居民楼的简陋办公场所起步,到如今成为全球无人机领域的佼佼者,这一切都离不开以创始人汪滔为核心的团队的引领。而伴随着公司的飞速发展,包括汪滔在内的数人也成功跻身亿万富豪之列。 不过,在今年胡润研究院发布的《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和《胡润百富榜》中,大疆的估值以及汪滔等人的财富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水。其中,大疆的估值从上年的1250亿元下降至800亿元,而汪滔的财富也从上年的500亿元减少至350亿元。 除此之外,大疆近年来还面临着诸多挑战。内部方面,公司曾出现贪腐问题。外部方面,大疆则面临着地缘政治的复杂环境。随着无人机市场的逐渐饱和,大疆的营收增长也面临着触及天花板的隐忧。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和危机,大疆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推出了运动相机、稳定器等产品。而最近,更有传闻称大疆将进军扫地机器人市场,进一步拓宽其产品线。 大疆深圳湾超级总部拿地,已三度在深圳 12月25日,深圳市政府官网贴出一则题为《智能航空系统产业生态全球总部项目遴选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取得一块位于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的 DU01-02 地块。 据悉,该项
大疆再度出手在深圳拿地,创始人汪滔财富一年缩水1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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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诺德股份超千万股股票期权完成注销,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7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根据诺德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注销情况及原因如下: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 综上,公司决定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以及因行权条件未成就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586.4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26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诺德股份或还将面临投资者维权。 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诺德股份超千万股股票期权完成注销,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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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复旦复华总股本将减少,调查进行中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7日,复旦复华发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4月8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1年6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2022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36.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回购最高价格为7.4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91元/股,回购均价6.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500.6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2021年股份回购方案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36.51万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复旦复华称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6.85亿股减少至6.79亿股,注册资本将由6.85亿元减少至6.79亿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复旦复华总股本将减少,调查进行中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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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ST智知披露关联交易进展,处罚已落地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27日,ST智知发布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ST智知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ST智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服务”)将其持有的重庆数潼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数潼”)100%股权,以1元人民币出售给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易双方已于2024年6月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同日收到新奥科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以及重庆数潼归还的往来款项合计5.63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034)。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联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共同对重庆数潼进行了补充自查和复核,针对重庆数潼涉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梳理。 目前,相关事项已经梳理完成。截至2024年4月30日,重庆数潼账面涉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应收账款原值3198.32万元,账面价值1812.93万元。鉴于毕马威年审保留意见涉及的应收账款,主要因账龄较长、受限于客户经营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常规审计程序所致,重庆数潼持续以各种方式追索相应款项,并组织和整理替代测试资料。同时,交易对方新奥科技确认,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已被交易对方充分考量和认可,新奥科技不会因前述应收账款的未来回款的不确定性向上市公司追索。 鉴于上述补充核查工作已完成,经交易双方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已成就,数据服务不再持有重庆数潼股权,重庆数潼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配合办
ST智知披露关联交易进展,处罚已落地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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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金圆股份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000万元,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27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 上述担保额度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含)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含),可循环使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号)。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革吉锂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亿元调剂至江西汇盈。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
金圆股份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000万元,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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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豆神教育单日主力净流出3182.6万元,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4年12月27日,豆神教育成交额82554.31万元,主力净流出3182.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深交所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豆神教育,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6号1幢6-206室;窦昕,豆神教育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张瑛,豆神教育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豆神教育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1月24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2亿至-3.8亿元。3月22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2870万元至3430万元。4月25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3160万元。豆神教育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不及时。 豆神教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
豆神教育单日主力净流出3182.6万元,公司被调查中受损股民或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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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建艺集团单日主力净流出590.04万元,正被调查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4年12月27日,建艺集团成交额9131.33万元,主力净流出590.0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3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建艺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3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2月9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建艺集团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刘海云有两笔股份解除质押。一笔解除质押股份数量37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2%,起始日是2023年12月5日;一笔解除质押股份数量2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4%,起始日是2024年2月6日。这两笔股份质押解除日期都是2024年12月6日,质权人均是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建艺集团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8条,专利信息291条。 $建艺集团(002789)$
建艺集团单日主力净流出590.04万元,正被调查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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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晶华微收购智芯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调查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2月27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晶华微为高效整合技术、产品、市场及供应链等核心资源,加速公司业务成长,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购买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邦科技”)持有的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芯微”)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300万元并已实缴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智芯微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芯邦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近日,智芯微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智芯微100%的股权,智芯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
晶华微收购智芯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调查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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