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小目标”逾期未付,王健林被永辉超市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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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晚,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就公司此前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出售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根据协议,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公告披露日,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以及交易担保方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永辉超市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和大连一方的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大连御锦由大连一方集团间接控股,大连一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喜双。孙喜双与王健林关系密切,大连一方集团曾为万达影视、万达集团、万达商管股东。

2023年12月29日,永辉超市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永辉超市计划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转让价格为45.3亿元,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8期支付。

当时,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9.18 亿元,股权交易价格较股权账面价值溢价6.1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股权交易此前已经多次发生逾期。今年4月和7月,永辉超市曾先后发公告称,未能按进度足额收到股权支付款。按照原协议,大连御锦本应于3月31日支付的第二期款项3.91亿元,直到4月19日才补齐剩余的1.01亿元。原定于6月30日支付的第三期款项7.92亿元,直至7月1日仍有5.92亿元未支付。

7月26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对其出售万达商管股份的支付方案进行调整。截至该公告日,永辉超市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合计约8.9亿元。剩余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约为36.4亿元,对应的转让股份数约为3.1亿股。

永辉超市计划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大连御锦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进行调整,并增加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交易的担保方。调整后的支付方案将剩余的约38.4亿元分8期支付。

据上述协议,若大连御锦违反转让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永辉超市有权要求王健林和孙喜双等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大连御锦的全部应付未付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不久之前,永辉超市刚刚公布了易主计划,名创优品将以62.7亿的价格收购永辉超市29.4%股权。交易完成后,名创优品将跻身永辉超市第一大股东。

消息公布后,永辉超市的股价经历了剧烈波动。9月24日至10月8日,永辉超市股价在六个交易日连续收获涨停板,股价从2.25元/股上涨至3.99元/股,累计涨幅达到了77.33%。然而,永辉超市的涨势并未持续,在10月9日、10日连续跌停,股价下跌至3.23元/股,最新市值为293.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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