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贷款“被”加购保险......捆绑销售到底何时休?

保观
07-26

一直以来,保险行业的捆绑销售都是监管从严整治的行业不规范行为之一,但随着保险销售渠道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保险渠道的不断加强,消费者动动手指就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保险购买,使得大量基于互联网销售场景的捆绑销售又有了新的生存空间。

所谓捆绑搭售,是指经营者在正常销售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有相关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多家平台明知捆绑搭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仍要“明知故犯”,主要是因为在线销售收益非常微薄,同时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人工、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和转账交易等成本,因此搭售就成为一种成本回收机制。

互联网消费方便快捷,并不像传统线下消费那样眼见为实,同时在短期可触达的人群数量非线下可及。经营者单纯为了追求营业额,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优势,采取默认勾选或低价优惠等方式搭售保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尽管有平台声称搭售保险等是迎合用户消费习惯、提供人性化服务,但背后主要目的还是通过搭售高利润商品或服务以谋取利益。

一面是渠道的快速发展,一面是捆绑销售的按钮做的越来越隐蔽,消费者发现自己总是“防不胜防”,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需要更以雷霆之势整治相关行为,保险公司也需要再掂量掂量捆绑销售的“后果”。

1

监管“重拳出击”,捆绑销售“禁仍不止”

其实监管一直在对捆绑销售“重拳出击”。

去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保险销售的售前、售中、售后行为分别进行监管,并再度提及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管理。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2022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为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征求意见稿》列出禁止性行为,包括强制捆绑、搭售产品或服务;以融资或者其他交易条件为前提,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由消费者承担费用的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采用令人误解的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等等。

同时在2021年,监管面对意外险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专门出台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其中就包括了对于意外险捆绑销售情况的关注,并将采取相关措施对相关行为进行管理。如新规明确意外险经营管理的“负面清单”,强化监管问责力度。综合意外险市场销售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列明九类禁止性行为,包括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

之所以监管要如此持续的、不间断的对捆绑销售“重拳出击”,主要是由于捆绑销售本身就在不断的“进化”,监管自然也要与时俱进。

目前保险捆绑销售的类型主要包括强制搭售、默认勾选等。

具体来看,强制搭售指的是在购买某类保险产品时,必须同时购买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例如,购车时必须在店内购买汽车用品、保险等。其实保险行业内比较典型的强制搭售行为还有前几年百万医疗险大热时,部分保险公司在销售该产品时,必须让客户先购买重疾产品,随后才能正常投保百万医疗险,尽管当时百万医疗险产品当时在互联网渠道已经非常热门,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正常投保,但有部分公司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诱导消费者购买重疾险产品,再为其配置百万医疗险产品。

默认勾选则是在商品选择页面中,除了主品外,还默认勾选了一些额外的收费服务项目,如安装费、售后保障服务费或其他名目的各类服务。

图片

默认勾选案例

这也是过去几年中保险行业捆绑销售的高发区。大家或多或少一定有这样的经历,在网上购买机票火车票,稍不注意,可能就同时投保了搭售的意外险、延误险。如果在付款后马上发现“被投保”且无相关需求,那么只能退票重买或者联系客服退保。事实上,这种在线平台与票务、酒店预定页面通过默认勾选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侵害了用户和投保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此外,目前还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贷款业务,而客户想要正常贷款,则需要购买相关保险产品,而这也属于捆绑销售的一种。

2

黑猫平台相关投诉频现,捆绑销售实在“惹人嫌”!

在黑猫平台上,有关于保险捆绑销售的投诉并不在少数。

图片

部分保险捆绑销售投诉案例,来源:黑猫投诉平台

如有用户在今年6月28号提起投诉,表示自己在今年5月购买车险时,某公司提供了一份车险报价,里面要求必须购买某款其他保险,否则就无法购买该车险,这就是比较典型的保险产品强制搭售案例。

图片

此外,还有用户投诉在某第三方票务平台上订购酒店入住服务后发现被捆绑销售了相关保险,价值86元,并表示自己即便是坐飞机也不需要用到这么贵的保险。而这就是比较典型的购买机酒等出行服务被捆绑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产生了不合理的费用。

图片

还有用户在平台上发起投诉,称自己贷款后除去每月还本付息还要多付1190的保险费用,试图取消保险也未成功。这是一起明显的金融产品之间相互捆绑销售的案例,频发于银行贷款场景,银行将贷款产品和保险产品捆绑销售,既放了贷款,又卖出了保险,既能在贷款上赚一笔,又能从保险公司处拿到渠道销售费用,不可谓不“精打细算”。

图片

显然,保险产品的捆绑销售即便是放在现在,依旧是行业内经常发生的现象,所以对于监管来说,对于保险产品捆绑销售现象的管理,任重而道远。

3

捆绑销售何时休?

需监管、消费者、保司三方共同发力

当然了,保险产品捆绑销售的问题,也并不能全部依靠监管去解决。它需要消费者、保险公司、监管三方共同发力,才能够彻底将捆绑销售现象掐灭。

首先是消费者端,在上述黑猫平台的相关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很多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保险产品或是使用某些贷款产品的时候,并没有完全、认真的解读相关合同,导致许多附加捆绑产品成为了“漏网之鱼”,用着用着新的费用就产生了,回头一看合同,原来合同上都有相关信息标注。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任何一份金融合同、金融产品的确认和使用,都需要尽量的将合同和产品了解清楚,这并非是在苛求消费者,而是大家需要对自己使用的产品有更好的了解,同时也尽量规避买到捆绑产品的可能性。

其次是保险公司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做捆绑销售的原因无非是出于追求更高的业务收入和增强与客户之间的业务粘性,但对于客户和监管来说,这种行为并不为其接受,保险公司如果持续使用这类行为,只会进一步损害自身的品牌形象,在互联网信息如此发达的当下,“坏事传千里”的速度只会变得更快,所以对于保司来说,产品策略需要调整,捆绑销售的现象需要禁止,加强自身产品开发能力,给予客户更丰富的产品选择,充分保障其选择权,同时带给用户更好的产品体验,才是增加业务收入、提升客户之间粘性最好的手段。

最后是监管端,要通过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和问责机制,明确列出禁止性行为,如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并要求保险公司报备佣金费用率上限,对超出报备佣金费用率的公司依法追究责任,以引导保险公司合理支付佣金费用,降低产品价格,让利于消费者。

同时还要完善消费者投诉、维权通道,更好更及时的解决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保障消费者权益,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及时追踪捆绑销售“新模式”,并给出相应惩罚措施,从严治理,提高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