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周评|宗庆后应该能想象到娃哈哈今天的“分裂”

港湾商业观察
07-20

《港湾商业观察》李镭

在宗庆后去世不到半年后,娃哈哈的内斗迅速升级-他的女儿被辞职引发轩然大波。

截止目前,多方消息验证了宗馥莉那封耐人寻味的致员工函真实性。

那封函中提及,部分股东就被其经营管理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致使本人无法继续履行对娃哈哈及控股公司的管理职责。

时间线是从她父亲离世后开始。

有内斗,有冲突,有合理性质疑,部分股东其实也并不是小部分。

所有外界清楚的是,娃哈哈集团第一大股东是国资的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宗庆后家族持股29.4%,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持股24.6%。

从股权结构上来看,这对于创始人宗家当然相当不利。

外界不少消息称,即便宗庆后在世时,也曾与国资就股权问题沟通过,没有结果,也没有人清楚其中的详细进展。

国资当年为何进来,无论是源于当时宗庆后与达能的恩怨情仇,还是其他因素,这会再细究已经没有意义。

总之,目前国资就是娃哈哈最大股东,最大股东对于实际经营权的第二大股东,即便这一股东是创始人,但绝对可以以任何理由来提出问题,包括核心管理层人事任免,最终经过全体表决。

所以,别说现在是二代接班,那怕是宗庆后时,国资股东与其之间的交锋想必也曾发生。

也许在当时,身为知名企业家与创始人身份的宗庆后可以有智慧,技巧娴熟地沟通,解决,不至于闹得天下皆知。

而换到这位宗女士后,格局被打破,所有的经营矛盾,未来前景冲突,都随着宗庆后的离世全部爆发,问题总要解决,也到了必须正视全体股东权益,而非创始人家族利益优先的新时代。

宗庆后有没有预料到今天这一结局?

也许有,也许没有。有的话,是否给过女儿最后的锦囊妙计,告知如何妥善处理,或如何分庭抗礼,合纵连横;没有的话,客观来说不太可能,毕竟前面也提及了,活着时就想解决而没解决,对于任何企业家而言,对企业命运的掌控力无疑是至关重要,谁又会不在意自己的持股比例,以及身旁的不同性质股东呢。

另一个角度思考,在宗庆后离世前,关于娃哈哈的管理层以及自身女儿,是否真正获得了全体股东的认可?

那么这又有两层逻辑,一层是迫于宗老压力,只能技巧性短期屈服,一层是真心诚意认可宗馥莉对公司当下及未来的发展计划。

因而,娃哈哈今天呈现的二代被踢走,股东对其价值与方向不认可,既有赤裸裸的利益之争,也是在后宗庆后时代下的集中大爆发。

甚至可以说,这种爆发是必然。尤其是与竞争对手相比,娃哈哈这十几年以来多少像持续吃老本,不见得有新的创新,再也无法恢复至曾经的辉煌。

同时,诸多消息显示,宗馥莉女士也从2004年就加入娃哈哈,且从事过多个岗位。也就是说,为了接班,宗女士已经奋斗了20年,时间上这可丝毫不短。

那么,不清楚股东是否了解宗女士的能力与创造力,至少外界还是没有看到宗女士的经营能力。

人们可能了解的是,宗女士决定不用王力宏做发言人的正确决定。

换位思考,身为大股东的国资股东能对娃哈哈不急吗?投资娃哈哈的意义与未来在哪?这是宗家作为经营决策者需要给出的答案。

在股东利益不一致或实际运行中存在冲突的格局下,爆发不见得是坏事,一切摆在阳光下。

而最新对宗女士更不利的消息是,宗庆后胞弟宗泽后在朋友圈公开表示:“是件好事”。

宗泽后认为,宗馥莉最大的问题是接班娃哈哈不应该考虑如何做大规模,如何赚钱,如何大刀阔斧改变现状,她首先要考虑是如何做好事,做慈善?让所有人都认可你,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发现很多问题,也可以发现很多人才,自然而然让大多数人认可你的接班。她却反其道而行之,火力四开,锋芒毕露,应了古语:刚易折。

宗泽后还认为,娃哈哈从本质上讲国家是大股东,如果全是你自己的股份,当然你可以爱怎么干就怎么,国有企业你就是个职业经理人。

显而易见,在眼下时刻,身为第三大股东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就显得极为重要。

该联合会由职工持股,目前看不到详细持股信息,也不清楚宗氏对其影响多大多深。职工持股的一摇一摆,将决定第一和第二大股东谁胜谁负。

据了解,娃哈哈从1999年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至今,持股股东人数已超过1.5万人。第三大股东的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决策流程及思路又是如何?目前还看不到对此的详细解读。

或许,外界不清楚的是,宗庆后在生前有没有在基层工会联合会留有后手。一旦有留,说明从商一生的宗老可谓心思缜密。

从企业治理角度来看,作为第二大股东的宗氏目前所面临的实际困境,远比当年入狱后发生的国美之争要艰难。

在当时,纵然黄光裕出事,但黄氏作为国美大股东的地位,依然能左右诸多管理层提案,控制力即便有所打折,但核心能力与底线仍然都在,黄氏也从未没有失去过控股权。

不过,话说回来,创始人牢牢把握控股权利弊各半,以国美为例,今天仍然跌落至谷底,看不见经营正常与胜利的曙光。

再比如另一个案子是加多宝与王老吉,即便经历一段时间的品牌之争,到今天二者真正实现了彼此存活,各有各的生存法则,你打不死我,我也打不死你。

所以,只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内斗也好,利益博弈也罢,都只需要诉诸于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谁胜谁败对投资者都是最好的选择。(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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