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硬币偿还债务是否合法,法院给出了答案,看看有没有道理

谭浩俊
07-14

一起案件,一万元欠款,男子万某某却选择了“不走寻常路”的偿还方式:用一角硬币和零散纸币凑数还钱……7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成都龙泉驿区法院了解到,男子因消极对抗执行,被罚款2000元。

看到这则消息,很多网友追问,难道硬币、零散纸币不是钱吗?为什么要处罚这名万某某呢?如果你了解案件过程,可能就不会这样问了。

案件是这样的,2023年9月,万某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债权人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万某某一直未履行。2024年3月,王某某申请恢复执行,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同意万某某只要一次性给付两万元后就了结此案。可万某某表示,当庭只能给付一万元,剩余一万元需两天后拿到法院。

两天后,就出现了前面所呈现的情形,且经过清点,符合兑换条件的纸币只有8489元,仍有1400余元硬币未能兑换。万某某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故意刁难王某某和执行法官,是典型的消极对抗执行,一定程度上,还是恶意对抗,是老赖行为。要不是数额较低,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们说,硬币也好,零散纸币也行,都是法定货币,如果万某某在首次执行时就拿出这些硬币和零散纸币,无论是法官还是债主,都无法不接受,甚至可以认为万某某是真心偿还债务。但是,本案中的万某某,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形,即便这些硬币、零散纸币是其做生意积累下来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也是消极对抗,应当给予处罚。法院对其做出罚款两千元的处罚,是完全有道理的,也是合法的,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万某某的人品,反映了万某某的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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