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扇贝“跑路”事件的教训是什么?

谭浩俊
01-03

据媒体报道,在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上市公司獐子岛原董事长、总裁吴厚刚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92万元。

獐子岛是2006年9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的,不仅是“中国水产第一股”,也是中国农业第一个百元股,股价一度达到151.23元/股,并成为当时沪深两市的“股王”。只是,媒体在对其上市过程进行调查时,也发现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无奈没人过问,也就不了了之了,直到后来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很多业内人士也认为,像獐子岛这样的企业,出现在中国资本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且这个笑话还曾有过十分“辉煌”的经历,有过让人难以想象的业绩“表现”。特别是上市后的前几年,股价竟然能够突破百元,那些拼凑起来的业绩,明显存在虚假现象的数据,竟然也能够对百元股价形成有效支撑,从而让投资者疯狂追捧,确实令人啼笑皆非。而此后闹出的各种笑话,又让舆论和公众目瞪口呆。这样的现象,不知道是獐子岛一家企业的悲哀呢,还是整个中国资本市场的悲哀。

虽然说资本市场也是一个小社会,什么样的上市公司都有,但是,像獐子岛这样频频闹出笑话的上市公司,也不是很多。如果在2014年闹出第一个笑话——扇贝“跑路”后,监管机构就及时出手,对其存在的问题予以调查,即使不立案,也要把问题弄清楚,獐子岛或许就不会一步一步地走向堕落深渊,獐子岛的实际控制人也不会胆子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离谱,最终走向犯罪。

然而,从这些年来獐子岛的行为来看,并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督,没有对獐子岛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甚至连最基本的调查都没有。按照媒体调查的情况,在獐子岛2006年上市后,恰逢其所在地大连市长海县境内出现扇贝大量死亡现象。从2007年至2009年的三年间,扇贝死亡率高达60%-90%。然而,恰恰是这3年,獐子岛扇贝平均亩产出现了快速飙升现象,从常规的80公斤/亩左右,狂升至2009年的144公斤/亩、2010年177公斤/亩。也正是这种完全不合乎常规、存在明显造假现象的“业绩”,让獐子岛的股价一度疯狂上涨。而在此后,獐子岛披露的扇贝平均亩产量就出现断崖式跳水,2013年以后的底播扇贝平均亩产基本只有20多公斤/亩。到2014年,獐子岛在营收只有26.62亿元的情况下,净亏损却高达11.89亿元。也正是在这一年,獐子岛首次用扇贝“跑路”的方式,对应对舆论与公众、特别是投资者的质疑。此后又多次用这样的理由,应付各方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獐子岛频频使出扇贝“跑路杀器”前的2012年7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曾独家刊发了长达1.3万字的深度调查——《迷失獐子岛》,首次揭露了獐子岛的重重内幕。然而,媒体的这次探路,并没有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没有对獐子岛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如果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足够有力,对资本市场秩序足够关心,就应当对獐子岛立案调查。那么,其在2007-2009年出现的扇贝产量反常现象,就能被及时发现,也就可以有效避免后来出现的扇贝产量、企业效益断崖式下降,避免獐子岛频频使用扇贝“跑路”来糊弄投资者,也可以将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退一步讲,就算对獐子岛2007年-2009年的问题可以先放一放,那么,在2014年出现首次扇贝“跑路”问题,舆论和公众也十分关注的情况下,监管机构也应当出手了吧。可是,仍然没有,以至于獐子岛方面可以继续用扇贝“跑路”来与投资者周旋,来糊弄投资者。直到2018年被立案调查,獐子岛才不敢继续糊弄投资者,才收敛了造假行为。

也许,把獐子岛问题的责任推给监管机构,也不合理。獐子岛的问题,主要责任还是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尤其是实际控制人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没有社会责任感。但是,如果监管机构监管有力、监督有效、介入及时,能够对獐子岛这种无聊**无知的上市公司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出狠招、下狠手,或许就能避免问题的发生。至少,问题不会这么严重。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獐子岛问题上,监管机构是有一定责任的,也是需要反思的,需要吸取教训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与监管机构有密切关系。监管严格规范的市场,上市公司的行为总体也是比较规范的。反之,就会花样百出、丑态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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