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可获税收优惠:你的每一份付出都值得回报

CFO小黑板
2020-02-11

实战派CFO,你身边的超级大脑

Battles tested CFO,your own brain trust

作者 | 王腾

编辑 | 王馨妍

现在的你,是不是也正在经历这次全国14亿人春节的集体自我隔离,你可能会多一个习惯,每天早上睁眼就去查看一下疫情通报。

是的,新冠疫情在每时每刻都牵动中亿万中国人的心。武汉,湖北,患者、医护工作人员,都在前线奋力抗击疫情大战。

后方战场也没闲着,几乎所有企业、民间组织、志愿者、老百姓,纷纷自发向武汉抗疫一线捐赠物资、款项。

据统计,截至2月5日12时,仅仅湖北省慈善总会接收疫情防控捐赠资金合计36.8亿元。在此次新冠疫情中,很多企业直接向一线医院进行捐赠医疗物资,不仅如此,还有更多的企业为这次疫情提供了免费的人力物力的服务和支持!

 “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受疫情影响,一大波中小企业濒临生死存亡。这里CFO小黑板(icfxiaoheiban)给大家温馨提示一下,公益捐赠者,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

那么,可享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花八门的捐助方式,是否都可以进行税务抵扣呢?通过怎样的手续在什么时间办理?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采访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

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 马龙

从疫情开始,财政部等部门已经再开始积极制定各种财税新政,以便帮助大家共渡难关!

全国抗疫情财税政策汇总图(截止2.5日)

公益捐赠,这些方式是否够格税前抵扣?

一、捐钱:如何得到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所谓公益性捐赠的定义,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案例1:企业2020年发生500万捐赠支出(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2020年会计利润是4800万,则2020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4800×12%=576万>实际捐赠额500万,因此该企业2020年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扣除。

 

公益捐赠凭证

案例2:如2020年发生捐赠支出150万,2020年企业亏损200万,那么这150万捐赠支出可以全额结转到以后年度在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个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税前扣除(符合公益性捐赠支持条件)一般以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但是,个人通过一些经过认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的捐赠,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目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基本公式为: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在此限额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马龙告诉我们:事实上,根据这次新冠疫情的特殊性,关于捐赠的税前扣除相关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很多更人性化,更优惠的政策,比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就做了很多更明确的解释。

二、非常规渠道捐物:我能得到所得税税前扣除么?

案例:我们企业这次没有捐给公益组织,直接向一线医院捐了一批医用口罩和防护服,是否可以获得所得税税前扣除?

马龙:可以。在“新冠疫情”期间,因为时间紧迫,有大量企业和个人直接向一线的医院捐赠了急需的医疗防护物资。根据以往的规定,由于医院不属于公益组织,所以无法享受常规政策下的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此次疫情的实际情况,积极地调整了政策,

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主要针对纳税人的捐赠行为,在三个方面听取了纳税人的呼声:

一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款捐物,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不受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的限制;

二是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所捐赠的物资,也可全额扣除;

三是这些捐赠物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这些政策支持全民防疫抗疫,为企业和个人捐赠,特别是对承担疫情防治医院的直接捐赠,提供更加有力的税收支持。

从操作手法上,捐赠了物资的企业和个人,需注意保存并提交购买物资的采购发票,以便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医院依据采购发票确定受赠物资价值并开具捐赠票据或捐赠接收函。直接捐赠物资给医院的,凭借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就可以进行税前抵扣,不再需要到公益机构重新开具证明!

三、出人出力:这种公益行为是否能被“看见”?

案例:我是一家物流企业,目前承接捐赠给一线医院和公益组织的医疗物资的运输,我们都是提供免费运输,这些无形的付出,是否也可以获得抵税?

马龙: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物流企业提供的这些免费的运输服务理论上应该视同销售,企业应按提供运输服务的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的收入,同时按公允价值确认捐赠费用。

由于收入端和费用端同时增加相同的金额,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没有影响的。但物流企业提供的免费服务属于无形的服务,企业取得捐赠凭证可能会遇到困难,如果可以取得捐赠凭证,在现有政策下,若物流企业向医院“提供免费服务”不能像捐赠物资一样适用9号公告中的全额扣除的处理,应以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2%为扣除上限。

公益捐赠凭证

由于在这次的疫情中,很多物流企业都承担了大部分的医用物资运输的重要工作,而且提供了很多的免费服务,我们期望财税部门后续能够出台文件,明确企业为支援“新冠疫情”提供免费劳务的,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方面,从提供免费服务这个角度,企业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物流企业免费为一线医院和公益组织提供医疗物资运输,有机会落入上述“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范围,从而无需缴纳视同销售的增值税。

另外,从行业的角度,2月6日,财税部门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纳税人提供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服务免征增值税,物流企业提供的医疗物资运输服务应有机会适用这项免税政策。

四、境外援助:聚集全球力量支援一线,我们能获得怎样的免税政策?

案例:作为一家跨国公司,我们利用公司的全球业务网络,采购灾区需要的各类医疗用品,以境内企业为捐赠方捐赠给慈善机构,这个过程我们会获得怎样的免税政策?

马龙:针对境内企业的进口环节,根据近期中国财税部门及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20年第6号公告,境内企业从境外进口并直接捐赠的用于防控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也配合发布文件,按照6号公告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五、另一种形式的捐助:商场免租金,这样的公益支持是否也有财税政策支持?

案例:作为一家商场的负责人,此次疫情给我们和商铺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我们决定为商家租户免除一个月的租金,帮助大家共渡难关,这种形式的“捐赠”是否能得到财税政策上的支持?

马龙:免租期间,商场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折旧,员工工资等)可以按规定据实在税前扣除。另外,据我们了解,这次新冠疫情期间,有很多为租户进行免租的企业,财税部门也在积极研究相关优惠政策,希望日后可以出台例如对于给予租户免租(或减租)政策的商场及商业地产,给予免征(或按照减租比例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优惠等等。

六、做长久的公益:成立公益基金,会有哪些税收支持?

案例:此次疫情让我们更加体会到,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们打算以企业名义成立专项公益基金,这个公益基金在税收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马龙: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这个愿望。

以字节跳动此次成立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字节跳动医务工作者人道救助基金”为例,是企业与公益慈善机构合作,以企业的捐款成立专项公益基金,实现特定的公益慈善目的。对于企业来说,这种通过捐款给符合条件的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慈善机构设立专项公益基金的做法,可以直接适用前面提到的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如果企业希望注册成立自己的基金会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需要关注两个资格的问题。

首先是基金会自身的收入免税资格,基金会本身必须通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以获取免税资格。

第二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向它进行捐赠的企业或个人才能够做税前扣除。现行政策下,公益组织在登记设立环节就可以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

事实上,针对此次新冠疫情,各方面针对企业的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都在不断加紧出台,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应对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等多达16条。

公益捐赠,怎么走税前抵扣流程?

 经办流程:

一、收到票据:当您收到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后,请妥善保管,此票据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二、准备材料: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下载税前扣除资格联合确认文件;

三、账务处理:企业在档期“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全额列支,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做相关账务处理;

四、纳税申报时申请办理:

携带下列资料,办理公益性捐赠活动税前扣除:

(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北京市民政局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确认文件复印件。(以北京为例,此文件每年颁布)

(二)《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注意事项:

1、异地捐赠:

虽然税法并未作限制,但实际中个人捐赠给异地的区域性公益机构的款项,即使该机构已取得当地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且已开出合规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仍存在不被捐赠人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可能,因此应尽量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事前沟通确认。

2、扣除时效:

按照国税函[2004]865号规定,个人当期的捐赠资金只能从其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既不得用以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继续扣除,也不得追溯到以往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这个文件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少数地区允许结转扣除,但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执行该文件,因此实际操作中,个人或其所在企业应与主管税务局确认当地的执行口径,并尽快取得合规捐赠凭证,以免过期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情况发生。

3、扣除资格:

许多地区的政府机构公布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名单时间都比较晚,如2014年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2015年才公布,如果个人在2014年捐款给该公益机构,是否可以凭借该机构在2014年取得的2013年的捐赠资格进行税前扣除,还需看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4、优化税赋:

因为捐赠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因此也会进一步影响企业当年可扣除的捐赠额上限,所以企业在实施公益捐赠时,应合理估计当年的获利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当期的捐赠额,以达到优化企业税负的效果。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众志成城就没有过不去的坎,我们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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