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一家公司可以发行不同的普通股,每个股所彰显的权益可不相同。
美国的交易所允许同一家上市公司可发行不同种类的股票,每一种类的股票代表不同的「权益」。最有名的就是「谷哥」 (GOOGLE)。事实上,谷歌有三类普通股,分别是CLASS A COMMOM STOCK (简称A) ,代号:$(GOOGL)$ ,以及CLASS C COMMOM STOCK (简称C),代号:$(GOOG)$,其中A有投票权,C则没有。
除了A 及C ,GOOGLE也发行了CLASS B COMMOM STOCK (简称B) ,这B是给两位创办人Larry Page and Sergey Brin所专有,B 具有10 股的投票权,而A 仅具有1 股投票权,且转换权方面B 可以转换为其他股份,A 及C 则载明禁止转换为其他级别股票。
简单来说,这是用来设计两位创办人可绝对控制GOOGLE 的方式,所以只要两位创办人一直团结,不卖出股份,则控制权永远存在(若是股份经过继承之后,亦可维持B的权利,也可以想像这种股份设计如同世袭制一样)。
至于在股利方面,分割后, A 、 B 、 C 股都是用每股计算,享有相同的股利分配权利,亦即在股利分配上,三种级别的拥有者权利相同。但从追求股东价值角度的立场来看,投票权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买C就不如买A,买GOOG就不如买GOO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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