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人口形势出现近61年以来,在正常发展状态下的首次人口负增长。
关于如何提升人口数量,各路专家已经提出诸多的观点和措施。
本文作者张栋伟认为,从历史案例和现实情况看,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点,还是在于如何尊重和优待女性的社会政策。
一、当前育龄女性形势
20-29岁,是女性最适合生育的年龄段,简称“育龄女性”。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育龄女性规模从2010年的3.7亿,已经下降到2020年的3.2亿,和2022年的最新数据3.1亿,此后的“十四五”期间,育龄女性数量都还将持续下降。过去的数年里,20-29岁生育旺盛期女性,年均减少540万。
人口数量更大的影响因素,来自于女性生育年龄的推迟。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还显示,中国女性初婚年龄平均值已经上升到接近28岁,也就是临近黄金生育窗口的结束期,属于“不得不搭乘末班车”的时候,才不得不结婚生育。
鉴于中国育龄女性的生育率在全世界较低(低于西方和日韩),因此再叠加晚婚因素,生育一胎以后就更加没有生育的欲望。
女性是繁衍之本,当 数量、年龄、欲望,三者因素叠加,社会总体人口的负增长必然形成趋势。
二、历史上的人口增长措施
在中国古代,每次重大的动荡时期结束,国家都要通过降低女性结婚年龄、鼓励女性生育、处罚大龄未婚女性的措施,进行强制推进人口增长。
春秋战国时期,越王勾践不仅自己“卧薪尝胆”,更是积极发展生育。女性生育时不仅可以享受国家派出的公费助产士,而且给予生育奖励。如果生男孩,奖两瓶酒和一口狗;如果生女孩,则奖励两瓶酒一头猪。
齐国规定,妇女生3个孩子则免除本人所有赋税;生4个孩子则免除全家人赋税。
汉朝的刘邦在位时期为了扩充人口规定:女性超过15岁未嫁,每月就要多收130钱的税收。女性只要生育,家庭就能免掉2年的赋税。汉惠帝于公元前189年规定,要求女性在15到30岁之间必须出嫁,如果不嫁人,就要缴纳折合一年口粮的人头税。
唐朝开始,设置专门的机构帮助落后地区救治老百姓,减少人口非正常死亡。设立专门的机构抚养被遗弃的婴幼儿。
此后的明清时期,在类似制度上也继续加码。
总体来看,历史上的方式方法,不外乎三类:
降低婚龄、物质奖励、减免税费。
三、当前需大力提升女性待遇
从历史经验和案例看,要想进一步提升人口数量,扭转负增长趋势,就必须从提升女性待遇,提高女性生育意愿入手。
1、提早生育年龄
在文明社会,自然不能通过强制处罚的办法,要求女性早日生育。而是如何引导女性自愿早结婚、早生育、多生育。
女性不愿意过早结婚,一方面是还想多一些选择终生伴侣的机会,一方面也是希望自己能享有相对舒适的个人生活。
那么,现有的一些政策,就需要有改革,比如单亲母亲、未婚母亲的户口政策、待遇政策,公共托育抚养政策等等。
2、物质奖励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物质奖励不应该一刀切。
对于生育女性,不能仅仅是给予物质奖励,而是更丰富的社会福利保障。这些福利可以参考目前社会上给予老年群体、军人群体、特殊职业群体的待遇。
3、减免税费
税费减免,比较实际。身边朋友对多生孩子的负担考虑,还是觉得成本“太贵”。
托育政策、学费政策、就业保障,都是严重全家庭生育决策的因素。
更重要的是,不能空喊“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口号,要切实建立起“女性优先”的社会保障体制,让“宝妈”切实感受到幸福感。
话说,今天是大年初二,回门日。
你去丈母娘家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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