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节选自:阿西莫格鲁《宏观经济学》
10月14日,202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揭晓。MIT教授达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MIT教授西蒙·约翰逊(Simon Johnson)、芝加哥大学教授詹姆斯·A·罗宾逊(James A. Robinson)三人共同获得这一奖项,表彰其“对制度如何形成以及如何影响繁荣的研究”。
阿西莫格鲁是MIT经济系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在阿西莫格鲁与戴维·莱布森、约翰·A.李斯特合著的《宏观经济学》(第三版)中,三位经济学家确立了优化、均衡和实证这三个关键概念,用以解释人类的各种行为。优化帮助我们理解个人和企业如何做出最佳选择,均衡展示了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实证主义则利用数据来检验和支持理论。读完本书,你将发现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学会分析和预测他人的行为,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做出更好的选择。
在这本书中,还提出了如下引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世界上其他国家没有变得像美国或西欧国家那样发达?为什么有着基本相同的地理位置、完全相同的气候,有着同样的病害环境的国家,回采用了迥然不同的经济组织方式?
繁荣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为什么一些国家比其他国家积累了更多的实物资本,投入了更多的人力资本,以及研发和应用了更为先进的技术?毕竟,如果投资于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以及采用尖端技术能够显著提高 GDP,那么世界上所有国家不都希望这样做吗?为什么世界上其他国家没有变得像美国或西欧国家那样发达?
这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使我们认识到,实物资本、人力资本和技术的差异只是影响经济表现的直接原因。因为它们虽然将高水平的繁荣与高水平的生产投入相关联,但没有对这些投入的水平为何如此之高做出解释,所以我们称它们为繁荣的直接原因。为了弄清一些国家无法或不愿在实物资本、人力资本和技术上进行数量不等投入的原因,我们必须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因果关系可能非常复杂,有时我们必须深入表象之下,方能理解某些现象的真正成因。我们把这些潜在因素称为繁荣的根本原因。所谓繁荣的根本原因,就是导致繁荣的直接原因存在差异的实质性因素。繁荣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之间的关系见图 8.1。
关于引发贫困和繁荣的根本原因,即为什么世界上较贫穷国家的技术水平更为低下且没有在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上实现与富裕国家同等水平的投入,现已存有诸多不同假说。但为了方便研究,我们可以将这些假说分为三类,即地理假说、文化假说和制度假说。我们接下来将介绍这些假说,并讨论它们是否与实证证据一致。
地理假说
我们称之为地理假说的一类观点宣称,地理、气候和生态差异是全球发展不平衡的终极决定因素。根据该假说,一些国家的地理、气候或生态环境极为不利,且超出了国家的控制能力。有些国家所在的地区大部分土壤不适合农业生产,白天温度过高。有些地区则因为缺乏可通航的河流,运输成本高得离谱。一些人认为,这些条件使得当地国家不太可能甚至完全不可能积累或有效地利用生产要素。
古往今来的许多重要思想家都支持地理假说。法国著名哲学家孟德斯鸠便是这一假说的众多支持者之一,他认为气候是人们工作努力程度的关键决定因素,进而也是繁荣的关键决定因素。
他写道:气候有时会极度炎热,使身体完全丧失力气。这种疲颓甚至会影响精神;人们没有好奇心,没有高尚的事业,没有慷慨的情怀;一切志趣都是被动的;懒惰在那里成了幸福......人们......在寒冷的气候中会更有活力。温暖国家的居民像老人一样胆怯;寒冷国家的人们则像年轻人一样勇敢。
这一观点的另一个重要支持者是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他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了让广大学生了解经济学原理而撰写教材的经济学家。他说:活力部分取决于种族特性,但就目前能够得到的解释而言,这种特性似乎主要取决于气候。
这些强调气候会影响工作努力程度和活力的观点已经过时(有时还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但是其他版本的地理假说仍然很受欢迎。今天,许多人认为,地理特征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可用技术,特别是农业技术。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在其学术著作中一直强烈支持这一观点。例如,他向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所提出的那些颇有影响力的政策建议就是以此观点为基础。他认为:最晚至现代经济增长的时代开启之际,温带地区的技术具备了比热带地区的技术更高的生产力。
杰弗里·萨克斯等人还认为,世界上许多地区,特别是撒哈拉以南非洲,之所以在经济发展上处于劣势,是因为疟疾和登革热等传染病更容易在这些地区传播。严重并广泛传播的疾病确实可以摧毁一个国家的大量人力资本。
如果地理位置是决定一国能否走向繁荣的主要根本原因,那么世界上的贫穷国家就无法期待生活水平能取得重大改善。起码根据这一派的观点,这些国家将永远处于劣势,我们也不用指望它们能赶上世界其他地区并能在短期内实现经济发展。
并非所有持地理假说者都同样悲观。某些观点认为,大规模投资于运输技术或对疾病的根除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理劣势。
文化假说
经济表现存在差异的另一个潜在根本原因是文化差别。根据文化假说,由于特定的共同经历、宗教教义、家庭纽带的强度或不成文的社会规范,不同的社会对激励的反应是不同的。根据该假说,文化被视为个人和社会价值观、偏好与信仰的关键决定因素,而这些文化差异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经济表现。例如,有些社会崇尚鼓励投资、勤奋工作和积极采用新技术的价值观,另一些社会的价值观则可能助长对技术的恐慌和质疑且排斥勤奋工作。
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最著名的关联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他认为西欧工业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新教。在他看来,新教世界观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为它促进了勤奋工作和储蓄(从而也促进了投资)。
文化假说的另一个常见版本是将英、美两国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与西班牙和葡萄牙民族的伊比利亚文化进行对比,前者被视为有利于投资和新技术的采用,而后者则被认为缺乏活力,人们的思想更为封闭。许多社会学家试图从这些方面解释北美洲和南美洲之间的差异。
20 多年前,哈佛大学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创造出“文明的冲突”一词,并用其描述他所认为的 21 世纪的决定性冲突——西方与伊斯兰文明之间的冲突。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亨廷顿支持文化在塑造繁荣中发挥核心作用的观点。例如,他对为什么韩国在 20世纪增长迅速而加纳却未能如此的解释,就体现了他的整体理念:文化是很大一部分原因。韩国人崇尚节俭、投资、勤奋、教育、组织和纪律。加纳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当然,一个社会的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化会发生变化,尽管它们变化得很慢。
制度假说
造成各地繁荣程度差异的第三个潜在根本原因涉及制度。制度即管理一个社会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规则,包括其法律和规章。例如,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主要因强调制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对制度的定义如下: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正式地说,它是人为设计的、塑造人与人之间互动的各种约束。
这个定义体现了制度的三个重要元素:
(1)制度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决定的;
(2)制度会对行为施加约束;
(3)制度通过影响激励来塑造行为。
首先,制度是人为设计的。与基本上不受人类控制的地理和变化非常缓慢的文化不同,制度是由人为因素决定的。也就是说,制度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自社会成员对互动组织方式所做出的选择。
其次,制度对个体行为施加约束。从积极的一面看,制度限制了个体偷窃他人财物或赖账不还的行为。从消极的一面看,制度可能会阻止人们进入就业市场或创办新企业。
这种约束不是绝对的。世界各地每天都会出现违反法律和规避规则的行为。例如,2010年,苹果公司没有获得在中国台湾销售 iPad(苹果平板电脑)的许可证,因此在当地销售 iPad 属于违法行为。然而,通过网上拍卖,人们却可以用 1 000 多美元的价格买到里面恰好包括一台“免费”iPad 的 iPad 保护套。
惩罚或奖励某类行为的政策、规章和法律自然会对行为产生影响。例如,尽管一些公民可以绕过禁止使用某些技术的法律,但这样的法律仍然会抑制对这些技术的采用。这一观察将我们引向诺斯定义中的第三个重要元素——制度影响激励。制度对个人施加的约束——无论是正式约束(如禁止某些活动)还是非正式约束(通过习俗和社会规范限制某些类型的行为),都会塑造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并影响激励。在某种意义上,与其他可能的根本原因相比,制度与激励之间的关系更重要。
制度假说坚称,人类在社会组织方式的选择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塑造了社会中个人和企业所面临的激励,是造成社会繁荣程度不均的根源。例如,当市场将个人分配到其具有最高生产率的职业时,当法律规章鼓励企业投资实物资本和技术时,当教育体系成全并促进人们投资于自身的人力资本时,经济体将产生更高的 GDP 并实现更高度的繁荣。
综上所述,制度假说依赖于以下推理链:
(1)不同的社会通常具有不同的制度;
(2)这些不同的制度创造了不同类型的激励;
(3)这些激励会影响社会积累生产要素和采用新技术的水平。
“一个社会的繁荣程度取决于其制度”的观点并不新鲜,它至少可以追溯到“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强调了市场的重要性,正是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的运作造就了繁荣。斯密同时警告说,对市场的约束(例如对贸易的限制)则可能会破坏这种繁荣。地理假说、文化假说和制度假说并不相互排斥,但它们之间存在竞争性。因为如果各国 GDP 的大部分差距真的都是由地理因素造成的,那文化或制度假说就会变得无足轻重。
那么,在这些宽泛的解释中,哪一种假说能够最大限度地解释我们所观察到的繁荣差异?
经济制度如何影响经济产出
的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之间的对比说明了一个普遍的原则:包容性经济制度促进经济活动发展、生产率增长和经济繁荣。产权是这一原则的核心,因为只有那些产权能够得到保障的个人才愿意投资并提高生产率。一个农民如果预期他的产出会被剥夺(意味着被偷、被抢走或者以税收形式被全部征收),就没有什么工作的动力,更不用说有任何投资和创新的动力了。攫取性经济制度正是以这种方式扭曲了激励机制。当农民、交易员、商人和工人没有产权时,他们的投资和生产就没有动力。最重要的是,当私人合同的价值不过是一张纸,或者某些合同协议被彻底禁止时,企业将无法建立起有效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信任关系。最后,由于攫取性经济制度设置市场进入壁垒而不是创造鼓励进入的环境,这种制度往往支持无效率的企业,既妨碍了有创新思想的企业家进入合适的行业,又使得劳动者无法从事最适合他们技能的职业。
图 8.4 有助于说明为什么攫取性经济制度会抑制经济活动。在该图所呈现的一个假设经济体中,我们根据潜在企业家进入行业并开始创业后的回报,按降序进行排列。图中所示的创业回报曲线描绘了这些回报。图中 y 轴表示回报,x 轴表示拥有给定(或更高)回报的企业家人数。
要理解这个图,请考虑图 8.4(a)中的点 A。其 y 轴表示对应的创业回报为 75 000 美元,x 轴则表示有 500 名创业者的回报至少达到这一水平。当我们考虑一个创业回报较低的点,比如 B 点,它对应的创业回报是 25 000 美元,那么自然会有更多的企业家所获创业回报至少能达到这一水平,在该图中,B 点对应的企业家数量为 900 个。这是因为,除了有 500 名所获创业回报不少于 75 000 美元的企业家,还有 400 名所获创业回报为 25 000~75 000 美元的企业家,所以所获创业回报至少达到 25 000 美元的企业家总数是 900 名。这一推论直接意味着创业回报曲线是向下倾斜的——当我们考虑较低的创业回报时,会有更多的企业家所得能至少达到这一水平。
水平线表示创业的机会成本,它假设所有潜在创业者的机会成本相同。这可能是他们选择另一种职业所能赚到的钱。
图 8.4(a)考虑了潜在企业家是否选择成为企业家的一般问题,这是由一个人的创业回报是否高于他的机会成本决定的。考虑图 8.4(a)中的企业家,倘若其创业回报由点 A 给出(我们称其为企业家 A),因为这一点在机会成本线之上,这个人从创业中获得的回报(75 000 美元)大于他的机会成本(在图中为 50 000 美元)。因此,他将选择成为一名企业家。相反,如果企业家的创业回报由点 B 给出(我们称其为企业家 B),他不会选择成为一名企业家,因为这一点在机会成本线以下,创业的回报(25 000 美元)低于他的机会成本(50 000 美元)。这个推理表明,只有当创业回报达到 E1 点或以上时,才会有潜在企业家选择创业。在这一点上,创业回报和机会成本都是 50 000 美元,对任何新增的创业者来说,此时进入或退出创业并无差别。因此,点 E1 确定了我们经济中企业家数量的均衡水平。
攫取性经济制度是如何改变这幅图的?首先考虑产权不受保障的影响,图 8.4(b)对此进行了研究。在产权不受保障的情况下,企业家将无法获得其创造的所有收益,政府或其他集团可能会没收企业的收益。例如,假设不受保障的产权意味着企业家 A 只能从其创造的 75 000 美元的收益中保留 25 000 美元,其余的 50 000 美元将被没收或用于行贿。所有的企业家在产权不受保障的情况下所获的回报都比本来应该获得的回报要少,因此创业回报曲线将左移。
企业家 A 的案例还说明了攫取性经济制度如何影响经济体的企业家总量。此人最初的创业回报为 75 000 美元,高于机会成本。但由于产权不受保护,他只能获得 25 000美元,这比其机会成本 50 000 美元要低,图中代表企业家 A 境况的点现在变成了 A',位于机会成本线下方。
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这种移动,新的均衡将出现在点 E2,选择成为企业家的人数减少了。企业家减少意味着创业企业减少、技术应用减少、教育回报和资本积累减少,
GDP 水平也因此会降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攫取性经济制度通过不受保障的产权所产生的影响之一,就是降低了企业家数量和 GDP。
除了不受保障的产权,攫取性经济制度对经济活动的扭曲还表现为推高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借款以及通过法院维持商业约定的成本,或使这些活动变得更难以进行。例如,如果一位企业家能够为自己的企业找到合适的供给,那么他将赚 75 000 美元。但如果没有法院为其合同提供支持,他就无法达成获得供给所需的交易,而这种法律支持的缺失也将使他的创业回报减少 50 000 美元。如图 8.4(b)所示,这些影响也会使企业家回报曲线左移,同样会减少经济体中的企业家数量和 GDP。
最后,攫取性经济制度还会制造进入壁垒,阻止获利企业的创办,并可能促使企业家放弃创业,转而从事其他非生产性活动(例如,加入地下经济)。因此,如图 8.4(c)所示,这些因素增加了创业的机会成本。使用与图 8.4(b)中相同的数值,我们可以看到,在没有进入壁垒的情况下,只要创业回报超过 50 000 美元,潜在企业家就会选择创业。但是,如果每个企业家还必须花 25 000 美元来获得执照,那么只有回报超过 75 000美元时,潜在企业家才能从创业中获利,现在机会成本曲线已上移。我们将这额外的25 000 美元解释为机会成本的增加,因为这是创业者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支付的成本,这使他们次优选择的相对价值提高了 25 000 美元。因此,图 8.4(c)同时显示了攫取性经济制度的两个可能影响。
(1)通过制造不受保护的产权和限制法律支持,降低创业的盈利,从而使创业回报曲线左移。
(2)通过设置进入壁垒,使企业的进入成本更为高昂,从而使机会成本曲线上移。由此产生的均衡点为 E3,它对应着更少的企业家数量。如前所述,处于点 E3 的经济体,拥有的企业家数量更少,其繁荣程度将低于处于点 E1 的经济体,因为随着潜在企业家数量的减少,投资、商业创造和技术发展受到抑制,经济体的 GDP 水平也相应更低。
我们还应注意到,除图 8.4 所强调的以外,攫取性经济制度对创业还有其他影响。实施攫取性经济制度的社会也不太可能发展出向创新型企业家提供信贷所必需的金融市场,从而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家数量。它们还可能给企业家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为创业活动增添新的障碍。
包容性经济制度和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首先引发了纺织行业的一系列重大创新,然后扩展到了其他行业,并最终导致了众所周知的蒸汽机革新,为现代生产以及铁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期以来,经济史学家一直在争论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而不是法国、其他欧洲国家或中国,以及为什么它始于 18 世纪下半叶而不是历史上的其他时期像工业革命这样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很少有单一的起因。经济史学家对其发生的原因和地点提出了许多解释。然而,虽然这些解释各不相同,但其中许多解释要么基于英国相对包容的经济制度,要么干脆把这一制度当作已知前提。这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包容性经济制度,那么我们几乎无法想象工业革命会在英国发生。商人为了利润而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是工业革命的一个决定性特征。如果产权得不到保障,商人就不会主动去寻求和从事这样的创新。反过来说,因为英国已经拥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市场体系,所以创新变得有利可图,那些能够采用新技术来提高纺织行业与其他行业的产品质量并且降低成本的人可以进入更大规模的市场,并获得可观的利润。
此外,英国的专利制度也让新技术的发明者不仅可以保护他们的有形资产,还可以保护他们的创意产权。事实上,对创意和创新的保护就像对其他经济资产的保护一样,是英国进行创新和技术变革的一项主要推动力。
与 18 世纪的许多国家不同,英国允许企业相对自由地进入不同的行业。虽然不同的利益集团会试图阻止竞争对手进入,而且有时也会得偿所愿(比如羊毛制造商暂时说服议会禁止棉花进口),但这些进入壁垒往往只是暂时性的。依据国际标准,英国逐渐为其潜在的商人创造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英国社会的这些制度特征是工业革命的关键先决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的经济制度也得到了适当政治制度的支持。在这些经济制度建立之前,英国就进行了诸多重大的政治改革,尤其是 1688 年的光荣革命引入了君主立宪制,并对君主的政治权力施加了相当大的限制。包容性经济制度是工业革命的基石,而由光荣革命所确立并在随后百年中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政治制度是包容性经济制度得以建立的保障。
我们现在可以为本章开篇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个答案:为什么很多地区仍旧不发达?答案就是,包容性经济制度是国家创造财富的根源,因为当市场参与者不被过度的管制干扰,不会因攫取性经济制度所带来的未来不确定性而丧失积极性时,他们就会致力于工作、投资、创新,就会创造出一个互相成就的充满活力的经济体。虽然即便是在拥有包容性经济制度的国家中,运气也不可避免地会对个人命运产生影响,但一套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廉洁司法制度以及一个包容冒险和试验的环境,才是为国富民强提供经济和社会激励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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