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拟赴香港上市,获中国证监会备案通知书 | 香港IPO市场

港澳IPO上市
07-24


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2024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518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50,848,633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7月23日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美的集团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美的集团,于2023年10月24日、2024年4月29日两次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中金公司、美林为其联席保荐人;普华永道为其审计师;嘉源、世达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及美国律师;金杜、富而德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及美国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行业顾问。

美的集团,作为全球领先、技术驱动的智能家居和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供应商,通过智能家居业务,为消费者提供各类家用电器;通过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为企业客户提供各种解决方案,如家电压缩机及电机、商用空调、工业机器人及供应链服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23年按收入及销量计,美的集团为全球最大的家电企业,按销量计市场份额为7.9%;于2023年按产量计,美的的家电压缩机业务在全球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30.3%。同期家用空调压缩机业务产量也位列全球市场第一,全球市场份额达45.1%。于2023年按收入计,美的集团为中国内地最大、全球前五的商用空调供应商,市场份额分别我14.3%、6.6%;美的集团旗下的库卡集团是全球四大工业机器人企业之一,于2023年重载机器人销量和收入排名第二,市场份额分别为18.6%、17.9%。

美的集团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429/documents/sehk24042902292_c.pdf

*疏漏难免,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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