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优卡集团补充上市材料:个人信息收集、导流业务受关注

智瑾财经
07-17 09:26

被问及征信、贷后催收等

近日,为线下贷款中介提供流量服务的优卡集团被证监会要求补充材料。

5月31日,优卡集团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7月12日,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中,要求优卡集团对公司股权控制架构、股权变动、规范运作、金融业务四个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一、关于股权控制架构

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涉及的外商投资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权变动

2024年1月和4月,成都优卡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及税费缴纳情况。

三、关于规范运作

1、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市场调查相关领域,请进一步核查是否实际从事相关业务,并就相关业务是否属于外商限制或禁止领域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是否实际从事经营范围中包含的“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等业务。如实际从事,请说明具体业务模式。3、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及储存的数据信息类型、规模、来源、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向境外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关于金融业务

1、你公司为金融居间机构提供的精准营销服务,是否涉及征信业务,业务开展是否符合征信相关规定;2、公司业务开展是否符合《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并说明该规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你公司业务经营是否涉及贷后催收服务,是否存在用不合规方式进行催收的情形;4、你公司报告期内各年为金融居间机构提供精准营销服务规模、前五大客户名称和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占比;5、你公司报告期内为金融居间机构提供精准营销服务是否存在被主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等情形,是否出现重大偿债风险等经营异常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海右财经曾对优卡集团的主营业务、早期业务进行了详尽分析,尽管优卡集团以“科技服务商”自称,但其业务本质离不开助贷导流属性。

招股书显示,成都优卡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优卡数信”)为优卡集团主要开展业务的附属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2024年1月,陈平以8.8万元认购优卡数信0.99%股权,招股书显示,陈平为优卡集团股东之一,通过纬晨投资持有优卡集团的股份。

2024年4月,成都优卡优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优卡优科”)又以888.8万元收购了成都优卡信息科技以及陈平分别持有优卡数信的99.01%、0.99%股份。

而成都优卡信息科技为优卡集团早期业务的运营主体,成立于2018年1月,2022年起,因未向集团贡献收益,集团决定剥离成都优卡信息科技。

成都优卡信息科技早期主要业务为向现金贷平台导流,旗下运营了多个贷款平台。

此次,证监会对优卡集团的核心业务——精准营销服务提出了多个方面的材料补充要求。

招股书显示,精准营销服务是指优卡集团将用户导流至线下贷款中介,并通过SaaS平台“融享客”进行流量匹配与分发。该板块业务收入近3年营收占比分别为92.3%、93.9%、89.1%,为优卡集团的核心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优卡集团该项核心业务主要通过第三方渠道获取用户,近3年,其流量获取成本分别为7790万元、1.17亿元、1.67亿元,分别占该公司年收益的40.8%、53.5%及50.0%。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优卡集团披露为金融居间机构提供精准营销服务规模,前五大客户名称和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占比。

优卡集团曾因侵害用户权益被监管通报。2023年5月25 日,优卡集团旗下成都优卡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融享客展业App,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等多项违规,被重庆市通信管理局通报。

招股书曾提到,优卡集团在数据收集、使用等流程上进行全面规范,并称并未陷入任何重大事故或涉及任何行政处罚或其他监管行动或调查。

来源:海右财经

声明:本文仅作为知识分享,只为传递更多信息!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人据此做出投资决策,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