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银行业再为贸易融资贷款展期90天

打新情报局
2021-01-30

香港金融管理局1月29日联同「银行业中小企贷款协调机制」宣布,延长「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下贸易融资贷款还款期90天。

  「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在去年5月推出,计划涵盖的贸易融资贷款先后在去年5月、8月和11月各展期90天,部分贷款将于2月开始陆续到期。鉴于疫情反复,经济活动持续受到影响,部分客户资金周转仍然困难,协调机制同意,有需要的企业客户可再获延长贸易融资贷款还款期90天。合资格企业客户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底新取用的贸易融资贷款同样可以获延长90天。如属自偿性贷款,银行可要求客户当收到相关款项后偿还贷款。

  考虑到贸易融资属短期性质,相关贸易交易大部份已完成交付,为平衡客户的特殊情况和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协调机制同意,如果同一笔贸易交易的贷款自原贷款日起累积展期270天或以上,银行可采取弹性安排,在符合审慎风险管理原则下,银行可按客户的个别情况,就该笔贷款考虑以其他更合适安排(如分期摊还相关贷款)协助客户渡过难关。

  与之前延长计划时一样,银行不会为这次延长安排向合资格客户发个别通知,有需要的企业客户可以联络银行,银行将以预先批核原则处理。为了更全面了解客户的需要,银行在处理过程中,可能会邀请客户提供最新的营运及财务资料。

  协调机制也讨论了运输业客户面对的困难,以及银行可以提供的协助。就小巴业界反映16座小巴升级至19座小巴寻求新融资时遇到困难,协调机制同意银行在处理小巴经营者升级至19座小巴的再融资申请时,会提供更大弹性。金管局也再次厘清在不违反审慎风险管理原则下,银行无需硬性遵从85%贷款比率上限的规定,但相关新批贷款用途应限于购置新车。另外,就的士小巴及其他非专营巴士新造贷款,与会银行表示会积极研究在未来两年暂时延长新批的士小巴贷款的年期上限至30年,及延长非专营巴士贷款的年期上限至10年,并会在符合审慎风险管理原则下,以不同方案减轻车主的还款负担。与会银行也同意,会按「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的原则,处理以个人名义叙造的的士小巴及商用汽车贷款的还息不还本及展期要求。

  金管局会继续透过协调机制与银行和工商界保持沟通,尽快就「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4月底到期的后续安排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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