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金融大鳄要亡了

TheDust
2018-05-03

文 | 董云峰

上周五,小长假前夕,金融监管部门又一次不解风情,放出了大招。

4月27日,《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出台。

此前,在3月28日举行的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这两份监管文件获得审议通过。这就是说,它们代表了最高层的意思。

也许多年之后,我们回过头看,这两份文件会是这个强监管时代的标志性产物。

接下来还有一个重要的监管文件即将落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它们三个放在一起来看,更有助于我们所处的新时代。

这一连串动作,直指没有或者尚未完全被纳入监管的金融大鳄。在中国,这样的金融大鳄并不少,而这恰恰是一个专治不服、专整大鳄的新时代。

在新金融琅琊榜看来,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穿透、隔离、审慎,这几个关键词需要金融从业者谨记于心。

稍作展开而言,至少以下几点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到限制企业过度投资金融机构,很可能沿袭“一参一控”原则,一些巨头或许面临整改压力,诸如蚂蚁金服目前控股国泰产险,但同时参股了信美相互和众安保险。

 

当然,与蚂蚁金服这样明着来的巨头相比,行业里还有一些高度不透明的牌照收集控,也就是民营金控,它们早该被收拾了。

还想继续躲躲藏藏干金融,闷声搞事情?知道什么叫做穿透式监管吗?上述指导意见规定:“投资主体合并计算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

与此同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控股股东提出了硬性要求,主要是连续3年盈利+40%净资产比率,目前来看,这个盈利要求对京东等是一个坎儿。

对于金融机构的控股股东,《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还列出了负面清单,其中一条是“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似乎也意味深长。

另一份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将深远影响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包括互联网资管/理财的命运。

根据资管新规: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情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分拆销售具有投资门槛的投资标的、通过增信措施掩盖产品风险、设立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清理。

资管新规还对智能投顾作出了比征求意见稿更为严厉的规定,除了必须持牌经营,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不同产品投资策略研发对应的人工智能算法或者程序化交易”。

这样一来,那些定位于向金融机构输出智能投顾能力的创业公司,很难一招打遍天下,从而抬高了这条赛道的门槛。

强监管时代的种种,新金融琅琊榜概括为八个字:欲做金融,必承其重。其实这八个字本该是金融行业的基本原则。

无论如何,时代变了,金融巨头不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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