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RYB)$红黄蓝的官方结论出来了,可以初步断定是一个变态者的个人行为,园长因为管理责任被免职,红黄蓝也声明愿意承担全部应该承担的责任。
网上四处对红黄蓝喊打喊杀的声音让我觉得很不应该。理由是因为你雇佣了该变态员工企业就应该承担无限的责任直至企业破产吗?要知道,变态是没有办法没在变态发生之前被识别的,变态事件一定是黑天鹅事件,无法避免。如果变态能够识别,我想所有国家都愿意不计成本的掌握这项技术,因为这对于整体社会运行稳定太太太太重要了,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掌握这个技术的公司或者个人一定是世界上最有钱的。显然并没有,意味着变态无法提前预防。一个无法提前预防的事情,发生悲剧了,确实遗憾。下一步我们需要反思的如何处理的问题了。
如果是一个事前无法预防的悲剧,一个理性社会应该什么原则处理?我觉得应该是不能违背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原则而不是某某群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关闭所有的幼儿园能避免这类问题不能是选项就是因为不符合社会总体利益。那么,杀死红黄蓝能避免类似事情发生吗?不能。符合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吗?不符合。所以,也不应该是选项。
什么是好的处理?应该是红黄蓝积极的负责对受害小朋友的心理与身体的各种治疗,然后更进一步的各种补偿;配合官方落实各种管理责任的追责。加强管理;可能不过瘾,但是我认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我自己认为,投资人是世界上最值得尊敬的一个群体,我们是用自己实实在在的银子在为自己的决策负责,为自己的决策买单,是最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人的一群人。我们应该最具有理性思考的能力。我们要看到非理性的传播医患矛盾已经让医院的防备承担责任的成本推的越来越高,优秀的人越来越不愿意选择医生作为职业,这个结果,是大家共同承担的悲剧。同样的道理,我们非理性的对幼儿教育各种指责与攻击只会推高成本驱离优秀从业人员,悲剧会很多,成本会更高,然后大家一起来买单。而这,不应该是我们投资人这个领域人该有心理的心理状态。
理性与商业让生活更美好,非理性只会驱动更多的类似悲剧的出现,理性生活,从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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