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能源拟私有化并撤销上市地位

财中社2025-04-16

4月16日,新奥能源(02688)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提出私有化的建议,并建议撤销上市地位。  此次私有化计划的附先决条件包括需要经过特定程序和条件的达成。公告中提到,浩德融资有限公司已被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就该建议及相关计划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公司提醒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建议及新奥能源的购股权要约须待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实施,因此这些计划未必会生效。公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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