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9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最新进展。
根据公告,本次拍卖标的为嘉华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被拍卖,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和14.0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的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其中拍卖标的2000万股股票因无人出价已流拍;拍卖标的2.8亿股股票中成交100万股,由用户姓名王梅耳通过竞买号232334559竞得,拍卖成交价格为634万元,为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剩余2.79亿股流拍。
万通发展表示,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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