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公告,控股股东石华山及其一致行动人梁颖光、郭丽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14%);董事、副总经理吴格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8%);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马春寿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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