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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助理总裁兼董事会秘
书、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韶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韶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王韶峰先生将仍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韶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韶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777股,王韶峰先生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王韶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助理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长、总裁罗维满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何嘉豪先生担任公司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何嘉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何嘉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何嘉豪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裁罗维满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刘慧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何嘉豪、刘慧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
联系电话:0757-22323285
传真号码:0757-22291320
电子邮箱:stevenho@bopp.com.cn、liuhui@bopp.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何嘉豪先生简历何嘉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研究生学历。2012年9月起历任公司工艺员、应用技术助理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科技管理部总监、总裁办主任、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上市办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总裁办主任、董事长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嘉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罗维满先生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嘉豪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刘慧女士简历刘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6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裁秘书、法规部文员、上市办文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慧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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