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4日卫信康公开信息显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西藏证监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你公司于2020年4月将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七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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